一、合同编号:KC-20260904151532-243533
原合同编号:KC-20260904151532-243533
二、合同名称:绥****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原合同名称:绥****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9-231226-105659
四、项目名称:绥****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绥****中心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187****3355
供应商(乙方):中华联合财产****中心支公司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西、****楼、13室、14室
联系方式:166****0006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更改合同支付计划信息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1) | ¥6,318.00 | ¥6,318.00 | 1.为单位登记在册公务车辆提供机动车保险服务,包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商业保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 2.保险费率执行框架协议优惠约定。出险后及时提供查勘、定损、理赔服务。 3.逐车出具正式电子/纸质保单,提供投保明细清单,据实结算,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 4.以保单、缴费发票、投保明细清单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
合同金额: 6,318.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叁佰壹拾捌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4日至2027年09月03日
履约地点:****路****号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变更日期
2026年09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绥****中心
2026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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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30/UkUwqaABni4p5U9XuU1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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