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KC-20260831145125-223033
二、合同名称:绥阳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8-230001-104464
四、项目名称:绥阳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绥阳人民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绥阳林业局绥阳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132****0123
供应商(乙方):牡丹江市阳明区路福汽配商行
地址:阳明区光华街水利路
联系方式:152****91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维修材料费用折扣 | 1(项) | 9950.00 | 9950.00 |
合同金额: 995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玖佰伍拾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维修材料费用折扣 | 1(项) | 9950.00 | 9950.00 |
合同金额: 995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玖佰伍拾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6年09月09日
九、验收组成员:朱玉春、娄云静、孟恩惠、毕京喜
十、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绥阳人民检察院
2026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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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30/t0DWg6ABni4p5U9XFGJ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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