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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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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紫港中学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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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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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330822-04-01-423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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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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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常山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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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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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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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路****号****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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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路****号1幢3层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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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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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蒋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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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5****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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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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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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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紫港中学改扩建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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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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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00009000815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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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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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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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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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通知内容:资信标评审-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评分项“(1)项目组人员专业配置合理性: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专业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配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专业设计人员,每个专业至少1人(不含项目负责人),满足上述要求的得基本分2分,不满足不得分。(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0.5分。(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0.5分。(4)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0.5分。(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0.5分。(6)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0.5分。(7)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0.5分。注:1)同一人员不累计得分;2)提供以上人员有效证书及2026 年 6 月、2026 年7 月、2026 年8 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项目班子人员社保由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也予以认可,若项目组成员为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修改为“(1)项目组人员专业配置合理性: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专业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配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专业负责人各1名,不得兼任,满足上述要求的得基本分2分,不满足不得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加0.5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加0.5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加0.5分。 (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加0.5分。 (6)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加0.5分。 (7)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加0.5分。 注:1)第(2)项至第(7)项加分人员,必须为本条第(1)项配置的对应专业负责人,同一人员多个注册证不累计得分。2)提供以上人员有效证书及 2026 年 6 月、2026 年 7 月、2026 年 8 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项目班子人员社保由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也予以认可,若项目组成员为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资信标评审-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评分项“(1)项目组人员专业配置合理性: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专业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配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专业设计人员,每个专业至少1人(不含项目负责人),满足上述要求的得基本分2分,不满足不得分。(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0.5分。(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0.5分。(4)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0.5分。(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0.5分。(6)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0.5分。(7)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0.5分。注:1)同一人员不累计得分;2)提供以上人员有效证书及2026 年 6 月、2026 年7 月、2026 年8 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项目班子人员社保由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也予以认可,若项目组成员为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修改为“(1)项目组人员专业配置合理性: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专业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配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专业负责人各1名,不得兼任,满足上述要求的得基本分2分,不满足不得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加0.5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加0.5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加0.5分。 (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加0.5分。 (6)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加0.5分。 (7)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加0.5分。 注:1)第(2)项至第(7)项加分人员,必须为本条第(1)项配置的对应专业负责人,同一人员多个注册证不累计得分。2)提供以上人员有效证书及 2026 年 6 月、2026 年 7 月、2026 年 8 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项目班子人员社保由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也予以认可,若项目组成员为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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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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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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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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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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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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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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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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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21: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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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33/BJ-NzqABMqitpwL5h2X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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