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钱塘江(杭州八堡-衢州双港口)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
|
项目代码:
|
2311-330000-04-01-592600
|
||
|
招标人:
|
名称:杭****中心
|
代理机构:
|
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路****号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大厦
|
||||
|
联系人:乔静音
|
联系人:赵姝炫
|
||||
|
电话:0571-****5301
|
电话:0571-****3936
|
||||
|
标段(包)名称:
|
钱塘江(杭州八堡-衢州双港口)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勘察核查第HC01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6952002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无;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平台标中预警监管,系统识别并触发的应予否决投标情形,按平台预警规则和招标文件约定予以处置。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 10.2.2中增加:“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 (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造价锁一致。 (2)投标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时间需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证件号码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身份证号码。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联系电话。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一致。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其他。 增加10.3.2:“评标委员会应将标中预警信息核查处置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违法嫌疑和相关材料报告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本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为补遗书,编号为:A3300000090006952002001xg001。
|
||||
|
行政监督机构: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电话:
|
0571-****9676
|
||
|
信息来源:
|
***平台(点击跳转)
|
***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9-24 16:04:33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33/F0x_0qABni4p5U9XoSxE.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