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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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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三插溪东坑等小流域生态共富综合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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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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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9-331127-04-01-58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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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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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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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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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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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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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路****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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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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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娟芬、季建峰、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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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1****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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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0****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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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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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三插溪东坑等小流域生态共富综合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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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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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00009000671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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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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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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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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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通知内容: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1.11分包变更为“允许”;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3.4.1投标保证金中的户名和开户行分别变更为“户 名: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浙江景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7.1.1中标人确定变更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10.5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中的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 柒佰肆拾捌万壹仟伍佰伍拾柒元整 (¥ 7481557 )。安全生产措施费:¥ 173045.99 ”;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3.7.3投标文件制作要求中的施工组织设计页数变更为“施工组织设计页数不超过 200 页”; 6、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7、以澄清文件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1.11分包变更为“允许”;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3.4.1投标保证金中的户名和开户行分别变更为“户 名: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浙江景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7.1.1中标人确定变更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10.5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中的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 柒佰肆拾捌万壹仟伍佰伍拾柒元整 (¥ 7481557 )。安全生产措施费:¥ 173045.99 ”;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3.7.3投标文件制作要求中的施工组织设计页数变更为“施工组织设计页数不超过 200 页”; 6、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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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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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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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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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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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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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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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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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1: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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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33/Jj8Of6ABni4p5U9XoaY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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