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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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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滨海净水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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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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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8-330371-89-01-60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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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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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温州市公用佳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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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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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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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金岙村(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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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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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一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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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池奇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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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9****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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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6****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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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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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滨海净水厂工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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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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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00009000741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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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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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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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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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通知内容:由于系统字数限制,已上传至招标其他附件中,请各投标人在招标其他附件“澄清通知内容”中下载查看。;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特别说明17.内容修改为“17.评标过程中评标系统出现标中预警信息的,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造价锁一致。(2)投标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一致。(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时间需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证件号码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身份证号码。(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联系电话。(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一致。”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中“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明标项目必须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修改为“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明标项目必须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招标文件第57页评标办法七、商务标评审中“(一)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商务标评审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修改为“(一)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商务标评审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第81页,合同专用条款11.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修改为“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5、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3 自 2016年01月01日 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日处理量在10万吨及以上的新建(或扩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指处理污水的基础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净水厂、水质净化厂)设备安装施工(包括采用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且承包内容中包含设备安装施工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承包业绩的,则投标人须为承担设备安装施工的一方) 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修改为“☑3.3 自 2016年01月01日 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日处理量在10万吨及以上的新建(或扩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指处理污水的基础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净水厂、水质净化厂)成套工艺设备及安装(包括采用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且承包内容中包含成套工艺设备及安装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承包业绩的,则投标人须为承担成套工艺设备及安装的一方) 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中“施工专业承包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专业工程验收记录(须至少含监理单位盖章,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盖章)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修改为“施工专业承包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专业工程验收记录(须至少含建设单位盖章)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六、资信标评审(0-5分)中“☑企业业绩:根据投标人自 2016年 01 月 01 日以来完成过新建(或扩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指处理污水的基础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净水厂、水质净化厂)设备安装施工业绩(包括采用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且承包内容中包含设备安装施工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承包业绩的,则投标人须为承担设备安装施工的一方)进行评分(其中: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10万吨的得0.5分,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20万吨的得1.5分)。”修改为“☑企业业绩:根据投标人自 2016年 01 月 01 日以来完成过新建(或扩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指处理污水的基础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净水厂、水质净化厂)成套工艺设备及安装业绩(包括采用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且承包内容中包含成套工艺设备及安装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承包业绩的,则投标人须为承担成套工艺设备及安装的一方)进行评分(其中: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10万吨的得0.5分,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20万吨的得1.5分)。”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六、资信标评审(0-5分)中“☑人员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6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日处理量在10万吨及以上的新建(或扩建)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指处理污水的基础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净水厂、水质净化厂)设备安装施工业绩(包括采用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且承包内容中包含设备安装施工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承包业绩的,则投标人须为承担设备安装施工的一方)得0.5分。”修改为“☑人员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6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日处理量在10万吨及以上的新建(或扩建)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指处理污水的基础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净水厂、水质净化厂)成套工艺设备及安装业绩(包括采用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且承包内容中包含成套工艺设备及安装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承包业绩的,则投标人须为承担成套工艺设备及安装的一方)得0.5分。” 9、原“A3300000090007413001001.招标文件.V6.zjzbs”和“A3300000090007413001001.招标文件.V6.pdf”作废,以最新生成的“A3300000090007413001001.招标文件.V7.zjzbs”和“A3300000090007413001001.招标文件.V7.pdf”为准,如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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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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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建设局(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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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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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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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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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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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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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8: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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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33/uqecL6EBMqitpwL5qdH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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