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利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岭市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研究废标公告
2026年10月10日 11:2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温岭市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研究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10日 11:28 |
| 开标时间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苑、凌财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0803、175****1647 | ||
| 采购单位 |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路****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6-****109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温岭市利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温岭市川安华庭****中心****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0803、175****1647 | ||
一、采购人名称: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温岭市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研究
三、采购项目编号:LCCG-2025-004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3日
七、预算总金额:1650000
八、废标理由:
标项1:因参与本项目的评审专家存在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废标。现将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林春华,狄欣,杜科,潘美弘(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孙子华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岭市利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苑、凌财福
联系电话:139****0803、175****1647
传 真:/
地 址:温岭市川安华庭****中心****楼
2、采购人名称: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人:潘女士
传 真:/
地 址:****路****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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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情况说明.wps
1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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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招标文件-温岭市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研究.doc
464.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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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37/V6ZhJKEBMqitpwL502p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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