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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陵县南河治理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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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230SL26SG0552(任务书编号:FS340223202604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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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南陵县南河治理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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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230SL26SG055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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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南****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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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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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吴凡0553-***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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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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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路****号合肥智慧产业园A15#楼7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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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康、王瑶 189****0506、186****8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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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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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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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泰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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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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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1669719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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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胡孟琪(技术负责人:胡小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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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022202214448(2020Z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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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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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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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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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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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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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正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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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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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1669756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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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刘想想(技术负责人:余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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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018201894846((FG)20140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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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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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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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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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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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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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金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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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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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1669887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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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胡开琪(技术负责人:江常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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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021202187553(2015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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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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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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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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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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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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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安徽楚江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条,本工程拟派专职人员“安全员”数量为2人,该单位投标文件拟派专职人员中“安全员”仅为1人,资格评审不通过; 2、湖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该单位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要求编制,人工费单价不符合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要求,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3、安徽强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单位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要求编制,人工费单价不符合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要求,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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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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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k=0.1 2.基准价:16868052.38 3.样本值单位:安徽勤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佰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盛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宝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强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评审不通过)、安徽双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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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gov.cn),联系电话:0553-***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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