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中期评估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DYSZ-20260907
二、项目名称:****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中期评估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大道****号
成交金额:4688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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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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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中期评估 服务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提交全套成果初稿,并根据采购人意见修改后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评估成果必须符合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PPP项目中期评估、绩效评价相关管理规定 |
五、代理服务收费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收取费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中佳鼎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城市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城市管理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宿蒙路与淮河西路交叉路口往北约50米
联系方式:姜工、0557-***6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佳鼎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场、1608室
联系方式:153****5288(钱工)、138****7444(赵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工、赵工
电 话:153****5288(钱工)、138****7444(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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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38/3ROW0qABLRKCxEZfK73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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