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池州段河道治理工程三标段答疑澄清公告第4次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要求: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应是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2026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社保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请问:我公司合并了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后,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人员的社保转至我公司缴纳。对于本次投标拟派人员,同时提供我公司全资子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加在我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满足连续6个月的要求,是否即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超出招标文件解释范围。宜在投标文件中放置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说明)文件。
2、我公司合并了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后,我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已变更至我公司资质下,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无该资质。
请问:若我公司独立参与本项目投标,目前处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过渡期内,全资子公司业绩、人员等,是否可作为我公司业绩、人员使用?
答:超出招标文件解释范围。宜在投标文件中放置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说明)文件。
3、我公司合并了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后,我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已变更至我公司资质下,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无该资质。
请问:若我公司(牵头方)与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员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施工分工,是否可用我公司(牵头方)资质和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员方)业绩、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作为证明联合体资质条件、能力、信誉的审查资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本项目招标文件允许组建联合体参与投标。
请问:企业业绩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或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池州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路****号
联系人:杨越
电话:182****7485
招标代理机构:池州建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长江路与秋浦路****中心
项目负责人:陈浩
电话:130****4195
日期:202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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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38/HBEnyKABLRKCxEZfWcY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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