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村镇爱民村饮水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2026069
二、项目名称:蔡村镇爱民村饮水工程(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谷嘉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桃****楼
成交金额:壹佰零贰万贰仟陆佰叁拾贰元零伍分(1022632.05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零贰万贰仟陆佰叁拾贰元零伍分(1022632.05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4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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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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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蔡村镇爱民村饮水工程(二次)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蔡村镇爱民村饮水工程(二次),项目地点为泾县蔡村镇境内,项目涉及大坑组、杨尖组、紫金山组,建设内容有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拦水坝、过滤池、集水池、不锈钢水塔、一体化设备、***网及相关供水配套设施到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童万静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编号:皖2342013201566757)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为家、杨必玉、梅昭(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总价包干
2、金额为15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安徽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蔡村镇街道、****路****号,联系电话:183****8386、155****1099。****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路****号、电话:0563-***306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蔡村镇街道
联系方式:183****8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155****1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张工
电 话:183****8386、155****1099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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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38/RkLWj6ABni4p5U9XgqY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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