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潜在供应商:
贵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在线上提交的“询问函”已收悉。对贵公司提出的异议:
请求:询问事项1:招标文件P31页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类似业绩“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8 分,最高得24 分。注:(1)类似项目业绩须结合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认定。(2)提供合同或验收合格报告的清晰扫描件,需明确体现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的须另附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3)同一业主一招多年分期签订合同的项目业绩不重复计分。”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信息系统运维,我公司提供信息系统运维业绩是否符合,请给予答复为感!
另如我公司提供水库安全监测信息化项目或水利信息化项目,建设内容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的运行维护工作,此类业绩是否符合,请给予答复为感!
现回复如下:结合项目采购需求,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具体以磋商小组评定为准。
六安市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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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38/tQcpgKABLRKCxEZfvX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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