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PVC各线路配送运输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编号:GYL-2026-WLFWCG-QY-050
二、采购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面向“***平台”注册用户开展的物流服务采购活动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 服务内容 | 运输区间 | 预估运量 |
| PVC运输服务 | 华塑股份-浙江海宁市 | 华塑股份-浙江海宁市约8万吨/年 |
| 华塑股份-江苏南通市 | 华塑股份-江苏南通市约1.8万吨/年 | |
| 华塑股份-江苏常州市 | 华塑股份-江苏常州市约0.4万吨/年 | |
| 华塑股份-安徽芜湖市 | 华塑股份-安徽芜湖市约2.9万吨/年 |
2. 本项目所需车辆为:13米低帮货车或13米平板式货车,国五及以上(包含国五)或13米低帮货车新能源车辆、13米平板式货车新能源车辆,共计不少于20辆。(车辆要求为:供应商自有车辆,合同期内因国家政策调整或环保需求造成的车辆升级,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执行)
3. 本物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期限具体以采购人出具的书面通知单为准,如因市场或生产等因素影响合同履行的,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因合同终止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4.运输服务费用为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人工、各类保险、进出场、矿(厂)场地费、税金、装卸费等所有费用。各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服务过程中的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油价联动的方式,详细标准可询问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联系人)
5.因环保等其他因素导致拟发运厂点未作业,导致任务未完成,采购人不承担责任,成交供应商提前做好预案,并承担相应责任。
6.响应供应商应现场查勘现场作业实际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计划量的完成。
7.合同期限为两年,该项目预估运量作为参考,采购人不承诺保底及均匀运量;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如运量偏差,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8.保证金情况(成交方需缴纳合同总金额10%的保证金,其中5%的履约保证金,5%的安全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形式为现汇或者保函。)
9.运费结算以采购方销售发运数作为核算依据,成交供应商承诺无途损,若产生损耗,损耗部分采购方有权不予结算运费并要求成交方承担该部分货款损失。
六、响应供应商及车辆要求
1.响应供应商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截止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①根据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库,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②与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单位法人为同一人。
③与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者关联关系。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报告生成日期须为本项目截止响应之日前30日内)
⑥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3.响应供应商在近两年内(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向前追溯)未与采购人在业务合作中发生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虚假举报等违规违约及其他损害淮北矿业集团合法权益的行为。
4.响应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是合法的运营车辆,具体需提供满足采购人生产需求的本项目所需车辆为:13米低帮货车或13米平板式货车,国五及以上(包含国五)或13米低帮货车新能源车辆、13米平板式货车新能源车辆,共计不少于20辆,车况良好,均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关于运输车辆的相关规定,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需为2017年7月1日之后 ),保证对所投车辆具有完全调度、支配权,能够完全适应委托方作业计划,不得更改委托方下达的运输计划及时间要求。响应供应商需保证车辆、驾驶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相对固定,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生产。采购人用车前提前联系,成交供应商按指定时间提供服务。(所提供车辆为自有车辆,所有车辆提供车头及挂车的行驶证扫描件)
5.所有服务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道路、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用车单位、装卸货单位等相关规定。如遇特殊时段或特殊天气按当期政府或相关单位下发的规定执行,以上规定如有冲突按最高标准执行。
6.车辆和从业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方责任险、车辆交强险,车辆、人员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关于司驾人员的相关规定,司驾人员须具备驾驶车辆相应驾驶证,能够承担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人身安全、车辆、货物损毁等风险。(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正式交强险保单)
7.如在物流服务采购及业务实施过程中发现响应供应商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虚结运费、威胁恐吓或言语阻挠其他响应供应商参与的,全额扣除响应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的按照企业实际损失从应付费用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追偿,违规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五年内不得参与“***平台”物流服务采购活动,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8.本项目采购完成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直接签订合同。
七、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2026年9月14日15:00至2026年9月17日15: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响应供应商缴纳相应响应文件费500元后(需备注项目名称),通过“***平台”客户端进行下载,响应文件售后不退。
户 名:淮北矿业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人民东路支行
账 号:95588 51305 0000 12584
3.当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为准。
八、开启响应文件及评审时间及地点
详见采购文件。若参与本项目的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本项目不予开启响应文件及评审,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链公司联系人: 徐海洋 电话:0561-***1733
王韦 电话:0561-***1090
华塑股份联系人: 马宁(业务联系人)电话:152****9257
2.有意向的供应商需在“***平台”***平台审核后参与
***网址:https://****.cn
平台注册联系人:华英东 电话:0561-***5777
3.财务联系人:潘梦婷 电话:0561-***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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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38/tZfhnqABMqitpwL5f2R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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