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上庄乡中庄村越夏番茄种植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上庄乡中庄村越夏番茄种植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关于涞源县上庄乡中庄村越夏番茄种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涞发改批字〔2026〕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项目区占地面积199.07亩,其中温室建筑面积62240㎡,分拣包装车间建筑面积3360㎡(含装配式保鲜库400㎡)。(1)“西班牙”薄膜连栋种植温室2栋58720㎡;(2)“西班牙”薄膜连栋实验温室1栋(新品种测试)3520㎡;(3)分拣包装车间1栋3360㎡(含装配式保鲜库400㎡);(4)配套建设水电路、围栏、排水沟、大门护坡等土建工程,配置相关系统设备,实施场地清表。1)新建生产路:新建6m道路661m,新建4m道路512.5m,新建2.5m道路88m;2)新建园区围栏1440m;3)新建水肥一体化系统:****中心套(施肥机5套、机井恒压供水系统4套、机井过滤设备1套等)、温室灌溉系统1套;4)高压造雾系统:反渗透水处理系统1套,高压造雾主机10套;5)新建电力系统:新建250KVA变压器3套;6)新建排水沟:排水主沟1016m、排水支沟807m;7)场地清表:面积199.07亩;8)监控系统:包含智能监控球机10台、高清监控枪机50台;大门入口1座,护坡460m。 建设地点:涞源县上庄乡中庄村。工期:6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指导现场施工,参加本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等全部内容);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验收、结算审计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6.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三)其他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6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平台”查询的信息为准,开标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10.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07 08:30至2026-09-14 18:00(北京时间,下同),***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9-28 08:4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用明标评审,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平台***平台,收费标准:0 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平台向涞源县农业农村局、河北融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付天亮、苏涛,联系电话:0312-***1776、0312-***662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2-***1776
电子邮箱:ly****@****.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平台,收费标准:0 元。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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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融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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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路****号 |
地址: |
保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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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74300 |
邮编: |
0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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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付天亮 |
项目负责人: |
苏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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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2-***177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2-***6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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