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2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城北片区排水能力提升工程(龙雁组团东北片区排水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标段)澄清、修改、补充通知1 各潜在投标人: 龙岩新罗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E3508020801100522001****城北片区排水能力提升工程(龙雁组团东北片区排水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标段)招标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更改为11133411元(其中暂列金额为311772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甲供材料费为255158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附件等均以本次澄清、修改、补充通知1发布的附件【附件名称: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附件9.20】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登****中心(https://****.gov.cn)下载。 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更改为:人民币22万元。 三、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的“14.5.2工程结算价款的其他相关规定”的第(9)项:“(9)结算时可计取甲供材料总承包服务费,费率按0.5%计算。”的内容,现调整为:“(9)结算时可计取甲供材料总承包服务费,费率按0.5%计算,甲供材料数量按实际过磅数量进行结算。” 四、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在澄清、修改、补充通知1附件(后缀名为:LYCF)中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登****中心(https://****.gov.cn)下载本项目澄清、修改、补充通知1的附件(后缀名为:LYCF),并以此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平台(****.gov.cn)、****中心(https://****.gov.cn),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他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并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原补充通知与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执行。 招标人:龙岩新罗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市惠盛国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20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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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51/7UgVwKABni4p5U9XM8l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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