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33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条)及(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中技术负责人)变更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经验从实际从事工程管理工作起算,以业绩合同、职称证等佐证)。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综合评审中的企业业绩)评分标准变更为: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日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每一项 (单项合同项目)得1分,最多得5分。(上传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材料或完工证明等原件彩色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的或未能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不得分)。 3、本标段最高限价为:6810353.21元(包含施工安全生产专项费)。 4、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请各投标人在变更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5、本标段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11月02日上午09时00分。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秭****中心 地址:****道****号 联系人:熊盈庭 电话:152****472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长宁保租房2-201室 项目负责人:李艳 电话:135****2985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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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51/K1XlO6EBni4p5U9X6bZ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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