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州市纳溪区永宁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整治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泸州市纳溪区永宁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整治工程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市纳溪区永宁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泸州市纳溪区永宁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泸纳发改行审〔2025〕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聚源现代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纳发改行审〔2025〕3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新辰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对永宁片区17972米城市雨水管道及设施等进行更新改造。改造内容包括:1、改造DN500****道****米、DN800****道****米、DN1000****道****米、DN1200****道****米、DN2000****道****米,同步布设智能物联感知设备45套。以上原雨水管道材质均为素混凝土管、平口混凝土管以及塑料管等管材,改造后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或钢筋混凝土管;2、改造断面1.5米×1.0米~ 2.5米×3.5米排水沟(箱涵)5038米;3、改造雨水检查井630座,改造易涝积水区域平箅式双口雨水口800处;4、配备8立方米/秒排涝泵站2座。
2.3总投资额:7150.00万元;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清单预算)、设计后续服务工作、施工及后续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标段划分:泸州市纳溪区永宁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标段投资额:5689.22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各自提供自身资质范围内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3.3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25日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录:***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com),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0-20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台(四川省)》和《***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0-***2229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聚源现代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路****号
邮 编:646300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830-***907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辰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街****号
邮 编:646300
联 系 人:李女士
项目负责人:李娜
电 话:0830-***677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6年09月2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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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51/Rkz10qABni4p5U9X92c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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