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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2026-09-24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河南 - 开封市 - 尉氏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尉氏县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省份/直辖市 河南 所属地区 开封市 - 尉氏县
采购单位 尉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郑先生 0371-****2896 邵女士 0371-****2690
代理机构 中晟昊泽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尉氏县2026****小区改造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监理

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

项目编号:JSGCGK-2026-017

招 标 人:****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中晟昊泽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

第四章 定标方案.................................................. 28

第五章 合同条款.................................................. 32

第六章 技术要求.................................................. 3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尉氏县2026****小区改造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2026****小区改造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与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晟昊泽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2026****小区改造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JSGCGK-2026-017

2.3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4项目概况:包含16****小区基础设施改造(苹果园、****小区、中汇家园、建行家属院、****小区、纱厂家属院、****楼、针织厂家属院、纺织厂家属院、检察院家属院、物价局家属院、城关镇家属院、人寿保险公司家属院、****小区、林场家属院、建筑公司家属院),改造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等工程。

2.5项目总投资:1794.16万元。

2.6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二标段:尉氏县2026****小区改造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8监理服务期限:同EPC工程总承包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在本单位近3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以上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企业业绩: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投资金额≥1200万元的监理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网页版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6 信誉要求:

3.6.1***网(http://****.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存在行贿行为的,做无效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6.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6.3***平台(http://****.gov.cn)存在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7 其他要求:

3.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7.2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注册成****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中心网站http://www.****.cn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可打****中心网站http://ww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上午9点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网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4、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

5.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原则。

5.6本项目中标方须缴纳10%履约保证金。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中心开标室(****楼)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台》、《***网》上同时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及地址

(1)线上: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在“***网”交易系统中提出质疑(异议)与投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递交地址:《***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0371-****9291)

(2)线下:

1.招标人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乡建设局

地址:****路****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1-****2896

2.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688,0371-****0065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乡建设局

地址:****路****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1-****2896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昊泽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1107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688,0371-****006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城乡建设局

地址:****路****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1-****289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昊泽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1107

1.1.4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688,0371-****0065

1.1.5

项目名称

尉氏县2026****小区改造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1.1.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二标段:尉氏县2026****小区改造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1.1.7

建设地点

尉氏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与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监理服务期限

详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3.4

安全控制目标

无重大安全事故

1.4.1

投标人资质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详见“总则”1.4.3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9.5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

分包

不允许

1.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形式:通****中心***平台提出,并电话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中心***平台发布(提醒:各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中心***平台是否发布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等资料,并自行下载,如由于投标人未看到并及时下载文件资料而带来的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中心***平台发布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和投标人认为有利于其投标的其他资料。

3.2.3

报价方式

☑费率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

小写:经第三方审计工程结算价款的1.17%;

大写:经第三方审计工程结算价款的百分之一点一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监理服务酬金应依据国家最新规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结合本项目具体特点和技术要求、自身综合实力、市场行情等自行报价。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监理服务期内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人员工资、生活设施、劳务费、技术服务费、测量、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提供的专用仪器、设备和设施等与监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3)在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工程造价变动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

(4)在报价时应考虑合理的加时和加班费用;任何情况造成的施工工期延长和委托方需要监理的分包工程都不再调整监理合同总价。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大写:叁仟元整;小写:3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转账需备注“xxx项目xx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2.1 银行转账: 请 登 录 开 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http://www.****.cn),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电子保函: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的相关费用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及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进行办理,相关的操作方法请登录http://www.****.cn查看《***平台操作手册》。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挂靠借用资质等骗取中标并经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调查核实的;

(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3 年度、 2023 年度、2025年度。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3年 1月 1 日以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签章,投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4.1.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1)加密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中心***平台,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 10 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加投标人通过***平台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中心招投标系统维护联系,联系电话:0371-****9291。如不能按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中心开标室(****楼)(远程开标)

5.2

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开标程序:

1、 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2、 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

3、 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4、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开始至结束,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留意变更公告等内容,特别是项目开标后,评审小组向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投标人应自系统发出 30 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错过重要信息或超过 30 分钟回复者,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相关不见面操作流程详见“****中心重要通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依规组建,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业主代表1名,经济、技术专家4名。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注 :业主评委需由本单位人员担任,本单位若没有符合条件的评委,将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6.3.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通过制评估法

☑合格制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 家(1-3家)

☑执行评定分离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评标办法。

7.1.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4.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5.1

中标通知结果公示

公示媒介:《***平台》、《***网》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7.6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10%

(本项目按照本次招标金额*中标费率*10%计算)。 投标人应中标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8.1

重新招标

☑评定分离项目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其他项目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否决全部投标的。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2

招标代理费

以投资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投标协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代理报酬(税金另计)。

10.3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和“监理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4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5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本项目通****中心系统实施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必须通****中心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登****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及下载专区栏目查看。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中心(http://www.****.cn)” 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投标人****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371-****9291

2.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后 , 投 标 人 请 ****中心网 站(http://www.****.cn)“下载专区”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文件下载”,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10.6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评标,以下几点请注意:

1.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心网站(http://ww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5.****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在工作时间****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9291。

6.投标人必须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7

1.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心网站(****中心网站http://ww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4.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如有,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5.提出质疑(异议)的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的方式为:线上提起,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人的质疑函(异议书)进行回复。

6.投标人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网上予以通报。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重大监理质量事故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被发现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17)在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1 响应和偏离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方案

(5)合同条款;

(6)技术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保证金;

(5) 技术标;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标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4.1.1 投标人应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4)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

(5)开标结束,生成开标记录;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查询相关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该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在职人员作为评标专家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 评标报告审查

招标人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应当对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进行审查,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重点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是否存在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畸高、畸低现象;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是否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是否存在随意否决投标的情况。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7.4.1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4.2 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因素及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 中标结果公示

7.5.1招标人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7.5.2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函的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障。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处理;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一部分)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

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

安全控制目标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报价

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注:①第一部分内容: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及其他与初审有关的要求。

②资格评审标准中相应材料和证件不需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以上各项如有一项不合格按无效标处理,不得进入下一评审阶段。

(第二部分)技术标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4

监理大纲评审

项目管理机构

有针对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配置体系、人员配备岗位及岗位职责完整合理,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有类似工程专业证书,且有具体的岗位职责,否则不合格。

保证旁站监理方案与措施

有针对本项目设置的工程旁站监理部位(包括各关键部位)、旁站方案及措施,否则不合格。

质量控制的方案和措施

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方案与管理措施(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原材料的控制措施和方案),否则不合格。

工期控制的方案和措施

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案;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否则不合格。

投资控制的方案和措施

有针对本项目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案、措施及合理化建议;有工程变更的管理方案及流程;有费用索赔的处理方法;否则不合格。

文明和安全管理的方案和措施

有针对本项目的文明和安全的监理工作方案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方案和措施

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原则、程序和方案;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制措施;否则不合格。

工作协调的方案和措施

有针对本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内容、原则和程序;有针对本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

有具体列明投入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检测设备、仪器及试验检测方案,配备相关人员;否则不合格。

监理工作重点和难点分析

有针对本项目的监理工作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及应对措施;否则不合格。

对本项目的实施要点

有针对本项目具体的实施要点,服务承诺应完整、准确、合理;否则不合格。

(第三部分)综合标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5

综合标

企业业绩

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投资金额≥1200万元的监理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网页版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合格。

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人员组成符合本次招标工程需要,专业工种配备齐全、充足(包含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不含项目总监)、监理员、见证员);否则不合格。(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投标文件提供证书及社保证明扫描件。证明资料不齐全或部分无效的,不合格。不提供视为不合格。

服务承诺及优惠措施

1、施工期间履行职责的服务承诺,承诺具体且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否则不合格;

2、针对本项目与监理工作相关的协调工作承诺、保修期间服务承诺,承诺具体且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否则不合格;

3、除招标文件要求外,投标人提出的有利于招标人的其他优惠条件。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第四部分)合理低价评审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2.1.6

推荐中标候选人

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基准价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③当10<F≤2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④当20<F≤1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6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4名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⑤当100<F≤2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9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1名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⑥当200<F≤5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2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8名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⑦当F>5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5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5名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注:①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数量少于应当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②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并列则同时入围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本次评标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评审。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技术部分(监理大纲)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5 综合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6 推荐中标候选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款、2.1.2款、2.1.3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1.4款、第2.1.5款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6执行。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电子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书面决议

3.4.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4.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5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

第四章 定标方案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方案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4)《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

(5)本项目招标文件;

(6)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

(7)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择优竞价、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不能按时定标的,***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招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并形成复审报告。招标人不得擅自改变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3.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4.定标委员会组建

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因素

在定标会议前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也可以进行考察、质询,定标委员会应根据项目特点特性综合权重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核查内容: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三)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在本单位近3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以上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信誉要求:

1、***网(http://****.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存在行贿行为的,做无效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平台(http://****.gov.cn)存在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项目总监,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六)(技术标)监理大纲: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要求;

(七)综合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八)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的其他内容。

注:以上核查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核查内容资料未提供或不符合文件要求的视为核查不通过。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经核查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三家及以上,招标人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少于三家或全部不合格,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经核查发现中标候选人确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情形的,应当否决相应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并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6.定标程序

本项目定标地点****中心,定标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定标:

(一)中标候选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

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现场参加定标会议,并按照评标报告中的入围顺序让其随机选取(摇号机)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未到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不得否决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将由现场监督部门人员通过随机选取(摇号机)代表其各自号码的代码球。

注: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向定标委员会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身份证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会场。

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中标候选人可以向邮箱:(zs****@****.com)发送选取代码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未发送或逾期发送邮件的中标候选人视同认可随机选取结果。

(2)随机选取中标人

定标委员会将中标候选人所对应的代码球放入选取箱(摇号机),从中随机选取 1 个代码球,随机选取的代码球所对应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定标委员会将中标人对应的代码球确定和选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对所出具的定标报告承担责任。

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定标核查、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供货期、资格条件,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7.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1)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由原定标委员会在调整后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对中标人以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注:定标时间以邮箱形式告知中标候选人,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一: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致:尉氏县XXXX

关于贵单位于 年 月 日****中心举办的“XXXX项目(第 标段)定标会议”,我单位已收悉相关通知。因我单位当天无法准时参会,现委托本项目在场监督部门人员随机选取代表我单位的代码球,我单位对选取结果予以认可。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标候选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合同条款

(参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12-0202),最终以招标人签订的版本为准)

第六章 技术要求

1.本项目工程监理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建设监理规程》。

2.招标文件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冲突时,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注:以上规范、标准,如有更新,以最新版为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第 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技术标;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第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投标报价(工程建安费竣工审计结算价格)的大写: ,(小写: % ),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我方已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按施工具体情况分布监理人员,并承诺在施工期间均有监理人员到场监理。

(5)我方承诺在我方中标后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标段

投 标 人

投标范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

以工程建安费竣工审计结算价格为计费基数

投标质量

安全控制目标

监理服务期限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证书编号

总监理工程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公司邮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及其手机号码(非座机,保持畅通)

备注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三)监理报酬清单

1. 监理报酬清单说明

2. 监理报酬清单

注:格式自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签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此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与联合体成员的集体授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联合体成员单位无需再单独进行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在本单位近3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转账凭证。

五、技术标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注册号或证书编号

项目总监

...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人员包含但不限于: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监理员、见证员等。

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社保等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执业证(或注册证书)或上岗证书等。(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管理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以上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备注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邮箱

网 址

组织机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项目总监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后附资格要求所需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

(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投标人须根据各公司情况,如实写出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四)类似业绩汇总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六)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七)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代理机构):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质疑(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九)履职尽责承诺

包含但不限于:各关键岗位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监理员、见证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格式自拟)

八、 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诺函

我公司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供应商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2、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或投标人认为其它重要的材料。

附件1:

表1:企业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元)

表2: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注册号或证书编号

项目总监

...

注:附件1(表1、表2)仅便于后期公示制作,不参与评审。各投标人按自己公司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填写,若与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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