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69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1,640,898.0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网建设项目(***网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1.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在建项目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及施工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或省级及以上“***平台(***平台)”查询截图;已完工项目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及施工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或省级及以上“***平台(***平台)”查询截图。若投标人承接的项目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二、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内容为准。 招标人:****城****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4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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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51/ehOH0qABLRKCxEZfAbR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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