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8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中心建设项目(室外体育运动设施)设计答疑公告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宏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冈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中心建设项目(室外体育运动设施)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该资质要求设置过高,与项目实际需求不匹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原条款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该要求明显高于项目实际技术需求,排除了大量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潜在投标人,构成不合理限制竞争。建议将资质要求修改为:"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资质要求。 答:已作出修改,详见本项目的“更正公告01号”文件。 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公告内容,招标文件如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 标 人:佛冈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招标代理:清远宏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9月7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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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51/r5L-eqABMqitpwL5Iex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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