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二阶段)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 4 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库选技术、经济专家 5 人; 2、因系统更新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四、资格审查资料”:(五)原件的复制件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款规定。2.投标人须将上述原件的复制件及其他认为必须的复制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修改为(五)原件的复制件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款规定。2.投标人须将上述原件的复制件从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息库自动牵引到投标文件。3.采用联合体投标涉及其他行业等情形时,投标人可将其他认为必须的复制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信标四、原件的复制件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款规定。2.投标人须将上述原件的复制件及其他认为必须的复制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修改为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二、评审打分资料”款规定。2.投标人须将上述原件的复制件从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息库自动牵引到投标文件。3.采用联合体投标涉及其他行业等情形时,投标人可将其他认为必须的复制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请各投标人仔细检查牵引的内容,如有遗漏可通过附件上传形式,确保无误。 3、未及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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