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准园区4号地块纬三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PYZX-FW-2026-131 )
新疆璞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新疆兵准浩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兵准园区4号地块纬三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名称:兵准园区4号地块纬三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1.2 采购内容与范围:
纬三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编制,具体包括:道路工程(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24米,设计时速40km/h,全长2669.889米,本期实施15米机动车道及24米宽路基)、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盖板涵1道1-2.0m×28m、圆管涵1道1-Φ1.5m×38m)、照明工程(路灯84套、高杆灯4套、照明箱变2座)、道路与企业(电厂)红线之间土石方整平工程(含约20米深挖方高边坡)的初步设计文件及设计概算编制,配合采购人完成初步设计报审、报批直至取得批复,并提供后续相关服务。燃气、电信、供热、给水等管线工程本期远期实施,不列入本次设计范围。
1.3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全套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设计概算)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查;配合报审报批直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续服务期至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交付完成。
1.4 服务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准东产业园区二期(将军庙片区),位于昌吉州奇台县境内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紧邻S327公路北侧。
1.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磋商限价为人民币52.00万元(含税,含全部设计及后续服务费用)。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2 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项目名称、设计内容、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扫描件。
2.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6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等状态,须提供《供应商声明书》。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9月16日10时00分】至【2026年09月23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进入《***平台》(www.****.com.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平台(www.****.com.cn)免费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平台上发布的所有项目。
(2)请供应商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www.****.com.cn),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平台下载费,否则将无法获取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完成费用支付后即获得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下载者需要发票的,***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公司出具,***平台公司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平台标准执行。)
(3)供应商须凭CA证书办理项目后续电子磋商事宜,之前未办理CA证***平台办理,CA***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
(4)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175进行咨询。平台将***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网上递交,集中解密开标方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平台(www.****.com.cn)”***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zfile格式)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www.****.com.cn)”上传递交。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3)供应商应将电子版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平台(www.****.com.cn)”。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网址为www.****.com.cn,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如需要)、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在开标记录表在线签字等,不见面服务的***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175进行咨询。
逾期递交、***平台或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自本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10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平台(www.****.com)发布,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采购文件获取、响应文件递交***平台(www.****.com.cn)以电子化方式实施,***平台(文件获取、响应递交、远程开标),不作为公告法定发布媒介。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兵准浩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楼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994-***9200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璞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街****号6层619号
项目负责人:王瑞、林艳、李莉、张金玉
电话:181****0468
七、异议、投诉与监督
7.1 异议: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及电话见本章第六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投诉期限内。
7.2 投诉: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未答复的,可以自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或开发区纪检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且对该异议答复不服,方可提出投诉。
7.3 监督:本项目接受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纪工办全过程监督。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均应自觉接受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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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73/KJnlqaABMqitpwL5Z3n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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