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2025]27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城****中心,总投资14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团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计划投资: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路****米,路宽4.5-21.5米,***网4.5千米x2及配套两座换热站,***网8千米及相关附属工程,***网10千米及相关附属工程,****楼管2千米及配套设施。
2.1.2建设地址:第十三师红星二场
2.2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新建道路共两条,****城镇区域内,总长度 1330.81m。其中光明路北起点与现有前进路相接,终点接学校北侧已有道路,长度 703.44m;光明路南起点接现有前进路相接,终点接棉花加工厂道路,长度 627.37m。****城市次干路。***网、***网、道路绿化、路面拆除与恢复等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3年-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全套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申请人公章);
3.5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3.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施工项目)。
3.7信誉要求:
3.7.1企业在3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3.7.2企业在3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3.7.3企业在3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3.7.4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网站(****.gov.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查询截图);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申请人在中标***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http://49.119.98.70:8025/dtjg/frame/xjbtbasedata/newbasedatazh/pages/default/publicity.html)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形式,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即通过资格预审。
五、投标须知
注:申请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具体***网通知公告《关于****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6年09月15日16时00分00秒至2026年09月21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生产建设***平台(https://****.gov.cn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7.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新疆生产****中心****中心(新疆哈密第十三师新****路****号)。
7.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000;0991-***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网、***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地址:第十三师新****路****号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02-***1080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城****中心
地 址:****城****中心
联系人:闫春学
电 话:153****1704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楼
联系人:杨雪
电 话:152****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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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738/BguQo6ABLRKCxEZfrcF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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