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省级水利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水人科〔2023〕1号)等文件规定,经省水利厅清理审核:15项省水利科技计划项目因无正当延期理由逾期或经批准延期后再次逾期,拟予以终止,现予以公示。
终止项目不得作为职称评审支撑材料,不得参与科技奖励申报等相关活动,违者将按照《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冀科监规〔2021〕1号)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终止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水利厅人事与科技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相关材料请扫描为PDF格式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邢仕元 0311-****5907
电子邮箱:sl****@****.com
附件1:终止项目清单.xls
2026年10月10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827/Gqa8I6EBMqitpwL5KERh.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