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9年10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http://****.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变更为: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http://****.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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