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羊角村石灰岩矿
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晋中自然资矿告字〔2026〕04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请晋中市矿业权出让委员会研究同意,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探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住所:****路****号
二、***平台
名称:****中心
住所:****路****号****广场
网址:https://****.gov.cn(***平台)
电话:0354-***5156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左权县羊角村石灰岩矿探矿权
勘查矿种:石灰岩
地理位置:晋中市左权县羊角乡羊角村西
面积0.710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2000国家经纬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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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经度 |
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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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3°44'29.964" |
36°53'52.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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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3°44'20.084" |
36°54'00.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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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3°44'15.523" |
36°54'0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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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3°44'14.621" |
36°53'59.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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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3°44'15.273" |
36°53'55.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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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13°44'11.320" |
36°53'55.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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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13°44'08.310" |
36°54'00.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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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13°44'04.370" |
36°54'00.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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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13°44'02.788" |
36°53'57.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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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13°44'00.954" |
36°53'59.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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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13°43'58.368" |
36°53'59.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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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13°43'57.996" |
36°53'58.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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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13°43'57.261" |
36°53'58.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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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13°43'56.810" |
36°53'57.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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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13°43'56.740" |
36°53'55.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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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13°43'56.246" |
36°53'55.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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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13°43'56.260" |
36°53'53.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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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13°43'52.298" |
36°53'52.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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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13°43'51.501" |
36°53'53.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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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13°43'49.615" |
36°53'5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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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113°43'48.867" |
36°53'51.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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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113°43'48.160" |
36°53'51.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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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113°43'46.372" |
36°53'5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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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113°43'40.480" |
36°53'52.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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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113°43'53.953" |
36°53'38.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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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113°43'51.735" |
36°53'36.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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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113°43'50.397" |
36°53'35.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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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113°43'45.883" |
36°53'3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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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113°43'47.765" |
36°53'28.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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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13°44'12.921" |
36°53'27.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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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113°44'13.618" |
36°53'39.966" |
资源量:17389.2万吨(6488.5万方),同时满足黑色熔剂用石灰岩、水泥用石灰岩Ⅰ级品、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的用途。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按勘查实施方案执行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1580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不含港澳台)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未被“***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七)净资产要求在十亿元人民币(含)以上。(以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净资产为准。)
按照且只通过上列途径和方式,证实满足上述全部条件的即认定为符合本探矿权出让项目的竞买人资质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挂牌时间:2026年10月30日9: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年11月13日10:00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11月13日10:00开始
网上地址:***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s://****.gov.cn)交易系统登录入口-土地矿权模块,***平台(网址:https://****.gov.cn/sxjy/)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及挂牌文件获取
1.***平台(山西省)-交易系统登录入口-土地矿权模块,***平台(网址:https://****.gov.cn),点击快捷入口中“CA办理”模块,办理CA数字证书。
2.意向竞买人持CA数***网***平台,在“矿业权交易大厅 ”模块下,通过矿业权出让项目的“出让文件”栏目,自行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地质资料包等相关材料。
3.意向竞买人持CA***网***平台,在“矿业权交易大厅”模块下,对有意向的矿业权出让项目进行报名。
***网***平台的“交易指南-下载专区”模块下载、查阅《***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网上报名、***网上交易。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6日9:00至2026年10月29日15:00止。
(三)提交申请报名材料
意向竞买人持CA***网***平台,按要求上传清晰的申请报名材料(PDF格式,均需加盖意向竞买人公章)。申请报名材料如下: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格式见附件2);
(4)意向竞买人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彩色扫描件,资产评估报告由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彩色扫描件);
(5)本公告第四项竞买人资质条件中第(三)、(四)、(五)、(六)***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网页查询结果彩色扫描件)。
上传全部申请报名材料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上传,上传后将无法再修改,报名截止后将不再接受上传材料。
(四)竞买保证金事宜
意向竞买人按以下时间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5:00止。
(1)通过单位账户以银行线上转账的方式交纳保证金,意向竞买人根据交易系统列出的银行自行选择保证金交纳银行,保证金交纳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意向竞买人名称一致。
(2)未取得竞买资格的意向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资质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晋中市营商环境局通知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3)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晋中市营商环境局通知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且公示无异议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按《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一次性足额缴清挂牌成交价后,凭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书面通知到晋中市营商环境局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五)确认竞买资质
报名截止后,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竞买人资质条件要求并按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中心***平台线上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平台的通知信息,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后,成为竞买人。对不符合资质的,***平台提示并说明原因。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确定竞得人
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次报价应不低于起始价+1个加价幅度,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人民币50万元的整数倍。
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二)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平台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网站、***网站***平台(山西省)网站、****中心***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详见本公告第九项)。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政策、不可抗力产生的保证金等经济风险。
(二)矿产资源勘查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矿产资源的使用权,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中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与实际开采客观存在误差,对此,出让人、***平台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出让探矿权矿产资源勘查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三)竞得人竞得的探矿权存在因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转采的风险,竞买人应了解,承担相应风险。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资料、申请报名材料及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竞得人在开展勘查过程中,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勘查区内的铁路、公路、村庄、能源设施等进行避让,并知晓因上述原因导致查明资源储量后不能转为采矿权的风险。
按规定探转采后,与相邻矿山生产建设作业范围最小距离,矿山作业范围与道路交通、水利、电力、建筑等重要设施最小距离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文物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竞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六)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上述风险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竞买人应当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到异议3日内作出答复。地址:****路****号;联系电话:0354-***0604。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未签署出让合同、未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未办理勘查许可证登记致使出让不能继续的竞得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网站、***网站***平台(山西省)网站、****中心***平台同时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须在参与竞买前自行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矿业权的资源状况、用地条件、政策约束、基础设施、权属关系及生态环境等所有现状与潜在风险,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出让范围内如后续发现存在禁止或限制开采的情形,须按有关规定处置。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三)***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四)探矿权新立、延续及保留登记期限为5年。申请探矿权延续登记时应当按照规定扣减勘查许可证载明面积的20%。探转采时,根据勘查等情况依法依规确定矿区范围。
(五)《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受让人须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按《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缴纳本次挂牌成交价。
(六)竞得人自取得探矿权起,需严格履行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全过程绿色勘查,进入矿山基础建设阶段,按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建设,确保正式投产后1年内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
(七)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和通知。
(八)本宗探矿权出让收益需一次性缴清。
(九)咨询电话:0354-***5156
(十)监督投诉电话:0354-***0410
本公***网站、****中心同时发布。
附件: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2.竞买声明
3.竞买人操作手册
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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