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发银行贷款辽宁省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项目鞍山市南沙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包):雨水分区6.7.8管网,排口整治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新开发银行贷款辽宁省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项目
标段名称:鞍山市南沙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包):雨水分区6.7.8管网,排口整治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AS-C04
公示日期:2026.9.16-2025.9.19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评审分数:98.14,投标报价:95,022,755.17元,质量:合格。工期:54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评审分数:94.86,投标报价:95,089,363.40元,质量:合格。工期:54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分数:92.00,投标报价:94,600,369.45元,质量:合格。工期:54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情况:
1)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负责人):邵庆硕,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沪1322018201902760)
2)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负责人):李伟,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津1122015201611691)
3)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负责人):王跃,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津1222019202000162)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特级(施工总承包)]
2)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特级(施工总承包)]
3)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特级(施工总承包)]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1)投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拒标原因: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球墨铸铁管管材厂家就本项目供货签订的意向采购协议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第1款‘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1)管材中第3)项管材符合标准”中所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球墨铸铁管管材厂家就本项目供货签订的意向采购协议,且协议中附带本标段所需规格管材的报价单、2025年5月-2026年5月任意批次的产品合格证和销售合同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销售合同不少于2份,以及2025年5月-2026年5月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检验合格报告、合格证不少于2个批次。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中的检验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尺寸公差、内外涂层、水压试验、锌层重量、布氏硬度等,指标评判以《排水工程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T26081-2022)的规定为准。”。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在响应性评审中不满足“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招标文件“附件B:废标条件B1.废标条件中B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一致决议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拒标原因: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球墨铸铁管管材厂家就本项目供货签订的意向采购协议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第1款‘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1)管材中第3)项管材符合标准”中所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球墨铸铁管管材厂家就本项目供货签订的意向采购协议,且协议中附带本标段所需规格管材的报价单、2025年5月-2026年5月任意批次的产品合格证和销售合同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销售合同不少于2份,以及2025年5月-2026年5月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检验合格报告、合格证不少于2个批次。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中的检验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尺寸公差、内外涂层、水压试验、锌层重量、布氏硬度等,指标评判以《排水工程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T26081-2022)的规定为准。”。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响应性评审中不满足“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招标文件“附件B:废标条件B1.废标条件中B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一致决议否决其投标。
四、发布媒介
***网、***平台、***网、***网
五、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0412-***0975
招标人:鞍山南沙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辽宁****路****号
招标人联系人:王子洋
招标人联系电话:0412-***0015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野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57****7073、024-****2611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件: wa****@****.com、y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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