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河流域里下河腹部区排涝工程(扬州市境内)高邮
市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补充公告
一、
招标公告第
7.2
款的“6.社会保险”要求: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
代理人,如有)提供
2026
年
6
月至
2026
年
8
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
缴纳在职职工社保的证明材料。调整为: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
托代理人,如有)提供
2026
年
6
月至
2026
年
8
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
法缴纳在职职工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二、
招标公告第
7.4
款分值构成评分表下方备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
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
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上述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本
单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调整为: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②须将
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③上述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
的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且退休人员不得担
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三、
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10
点
00
分。
四、
本项目招标文件软件版已经重新制作,请各位投标人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系
统中重新下载。其他不变。
招标人:****中心
招标代理公司:扬州兴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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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638/h1MoL6EBni4p5U9XKrf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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