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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锦江东路(沿江大道-鸿庆南路)建设工程施工

12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江苏 - 泰州市 - 泰兴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锦江东路(沿江大道-鸿庆南路)建设工程
项目预算 3003.76万
省份/直辖市 江苏 所属地区 泰州市 - 泰兴市
采购单位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钮高逸 186****5187 万祥 136****7770 139****9238
代理机构 江苏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章岩 139****9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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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锦江东路(沿江大道-鸿庆南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锦江东路(沿江大道-鸿庆南路)建设工程施工(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B3212831886000176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江东路(沿江大道-鸿庆南路)建设工程已经由泰州泰兴市发改委以关于锦江东路(沿江大道-鸿庆南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投[2025]2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锦江东路(沿江大道-鸿庆南路)建设工程施工的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锦江东路(沿江大道-鸿庆南路)建设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_泰兴市
2.3建设内容:新建道路,全长约1129m,红线宽24m,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幅组成为2×2m绿化带+2×2.5m非机动车道+2×3.75m机动车道+2×3.5m机动车道+0.5m双黄线;同步实施箱涵1座、圆管涵沟1座;配套实施绿化、雨水、照明、弱电及交安设施等附属工程。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锦江东路(沿江大道-鸿庆南路)全长约1129米,用地面积26561平方米,道路红线宽24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网***网、照明工程、涵洞工程和交通安全设施。
2.6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831886000176001001
锦江东路(沿江大道-鸿庆南路)建设工程施工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锦江东路(沿江大道-鸿庆南路)建设工程施工
3003.76
2.7工期:270日历天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其中任意一个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23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在投标人工作期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4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5;

☑3.4.2自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方法
5.1是否评定分离:否;
5.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3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一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 / 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 / 家,(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如营业执照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后的为准)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任职信息截图且显示未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任职信息截图且显示未在其他单位任职。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8 分

投标人业绩: / 分

其他: / 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91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 / 分

投标人业绩: / 分

投标报价: /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其他: /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且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86%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标准,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计算增值税,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97%~93%,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增值税)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增值税)为 /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

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3.4(1)

施工组织

设计评分

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 1 页的,扣 0.1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 页,每超过 1 页的,扣 / 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 80 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进行综合评定

不超过 4 页

0.5 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进行综合评定

不超过 4 页

0.5 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定

不超过10页

1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定

不超过20页

2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综合评定

不超过10页

1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定

不超过25页

2 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进行综合评定

不超过 7 页

1 分

□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不超过 / 页

/分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 分

□其他: /

不超过 / 页

/分

2.3.4(2)

投标人业

绩评分标

□企业类似工程

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

似工程业绩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分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91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91分

2.3.4(4)

报价合理

性得分标

投标报价合理性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1分

2.3.4(5)

其他

信用评价

信用评价分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信用评价分/100

企业信****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3号)文件、****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装修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4号)文件、关于印发《泰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泰建规〔2024〕2号)文件。投标人****城乡建设局查询、申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投诉。

□本标段为装修装饰或建筑幕墙工程;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本标段投标时,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按0.8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 分

6.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9月24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09日00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是指:***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网***平台***平台上发布。
9.2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泰兴市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靖江市滨江国际C幢1801号
联系人:
章岩
联系人:
王静
电话:
139****9238
电话:
189****4045
传真:
项目负责人:
包艳红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泰兴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0523-****7586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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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642/1RL2zaABLRKCxEZfyvU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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