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的2025年度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已经根据关于宿迁市农业农村局文件宿农复(2026)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该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2025年度来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包含:涵闸、涵洞、箱涵、节制闸、渠道疏浚、衬砌渠道、渡槽、分水池、放水口、排涝站维修、田间道路。
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
二、 标前市场调查
1、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不少于4个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三、招标文件
1、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2、工程地点: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
3、工程规模:2025年度来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包含:涵闸、涵洞、箱涵、节制闸、渠道疏浚、衬砌渠道、渡槽、分水池、放水口、排涝站维修、田间道路。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工程质量:合格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10%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完成总工程量的 50%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后经区镇两级验收合格付至工程总价款的 80%;经市级竣工验收且整改完成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其中每次拨付工程进度款的 20%转入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2025年度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199929.10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主要资格条件:
8.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即使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而可以投标的规定);
8.1.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8.1.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证明***网址查询信息截图,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8.1.5其他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②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其他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发包方案、标前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质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竞争充分。
五、相关要求
1. 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6年09月18日18时0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31****@****.com招标代理邮箱:94****@****.com 监管部门邮箱:sq****@****.com
2. 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3. 不再另行发布招标预公告。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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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文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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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来龙街 |
地 址: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茂府2期南门109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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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雷 |
联系人:张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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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8****7887 |
电 话:178****5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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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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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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