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9648001001
泗洪县农业农村局的泗洪县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已由《关于做好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泗洪县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泗洪县境内部分乡镇(具体以上级批复由招标人确定)。
1.2 工程规模:
泗洪县2027年度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约9万亩,总投资约2.16亿元(具体建设规模以上级批复为准),勘察设计费约669万元。
(注:上述标段实际建设面积和投资额上级批复为准,勘察设计费依照费率相应调整)。
1.3 勘察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提交时间:进场后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概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3)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1.4 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需提供专业资质工程勘察测量报告。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且在收到中标人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提交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图纸,并组织项目工程第一次报账后付至勘察设计合同价的30%,县级验收合格后付至勘察设计合同价的80%,余款在市级验收合格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县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内容为2027年度上级批复下达的高标准农田的勘察设计,具体内容包括工程地质勘探、地形测绘、洪评、水土保持、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年度计划编制(含系统填报)等前期工作(具体文件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预备费、施工招标后结余资金及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包括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编制、2027年度其他零星工程的勘察设计服务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分值构成如下:(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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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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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15.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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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负责人素质、人员配备 |
33.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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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业绩 |
6.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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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术部分 |
46.00分 |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4.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2.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2.2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可以是设计单位为主体(联合体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招标项目。并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的勘察单位只允许与一家主体单位进行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人员)。
设计主体单位若与勘察测量单位进行联合投标,勘察、测量的专业负责人可由组成联合体的勘测单位提供,其余设计专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均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人员。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至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专业为准。
4.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5.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4.5.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4.5.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分工,对分工的工作要具备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5.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5.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相关投标均无效;
4.5.6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6其他条件:
4.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7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6日 09:00至2026年9月22日 18:00***平台 ( http://****.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ov.cn),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 09:30;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需***平台(https://****.gov.cn)***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平台。逾期上传或者***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1858。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平台。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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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泗洪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宿迁德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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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泗洪县人民北路 |
地 址: |
****广场二期C区1301、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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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高洁 |
联 系 人: |
冯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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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27-****1858 |
电 话: |
187****2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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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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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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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2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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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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