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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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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城乡建设局叶县三里桥(共采)智慧农批市场雨污水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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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6-140 | |||||||||||||||
| 2、项目名称:****城乡建设局叶县三里桥(共采)智慧农批市场雨污水改造工程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864,071.74元 | |||||||||||||||
| 最高限价:1864071.7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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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工程概况: 叶县三里桥(共采)智慧农批市场正在施工建设当中,***网不健全,雨污河流。 修复完善该区域排水管道基础设施,是保障智慧农批市场正常运转的重要组成部分,更直接影响市场工作人员的生活和工作。目前市场东侧管道雨污合流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为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和促进市场的发展,亟需改造原有排放管道,使其能有效收纳市场排出的生活污水,避免污水及污染物直接污染地表及水域。 本专项工程是对三里桥(共采)智慧农批市场东侧、昆阳大道西侧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升级,雨污分流管理。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工程概况的所有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5.5工期:6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7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叶县三里桥(共采)智慧农批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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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5.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3.5.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5.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3.6.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时间自公告发布之后。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3.7.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1)投标单位须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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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10月12日 至 2026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中心系统 |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中心网(网址:http://****.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ov.cn 办理CA证书:http://****.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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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网》《***网》《***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磋商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6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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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城乡建设局 | |||||||||||||||
| 地址:叶县广安路与商业街交叉口 | |||||||||||||||
| 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176****000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省旭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开源路****大厦 | |||||||||||||||
| 联系人:谷先生 | |||||||||||||||
| 联系方式:181****6134 0375-***0698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谷先生 | |||||||||||||||
| 联系方式:181****6134 0375-***06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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