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编码 | 4413050666811362609141519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投资审批项目 | 是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2206-441305-04-01-556753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507,791,700元) |
| 服务内容 | 1.服务内容:按《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法规,依据《甲子河(兴发大道-梧村河汇入口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惠仲农工批[2023]118号),编制甲子河(兴发大道-梧村河汇入口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表》《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1).签定合同一个月内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并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2).施工过程中每个季度第一个月完成上个季度的《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并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3).工程完工且实施水土保持措施达标三个月内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 2.服务要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所派人员必熟悉专业,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所派人员业务水平工作态度不能满足要求,项目业主有权要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更换人员;本项目全过程须严格遵照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实施,服务成果质量全面达标,充分满足业主单位各项工作管理要求。(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备案要求说明 | |
| 其他要求说明 | 1.中介服务机构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应配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需具备水土保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 服务时限说明 |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完工 |
| 服务金额 | ¥143,000元 至 ¥142,000元 |
| 金额说明 |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可申请支付合同金额30%作为预付款;2.尾款:乙方完成所有季报文件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提交所有成果后,可申请支付合同剩余尾款70%。3.每次付款前,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合法等额有效的发票,因乙方逾期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6-09-16 17:30:00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0752-***9796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甲子河(兴发大道-梧村河汇入口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Z99-11440000MB2D04082M-20260914-0010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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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687/OUNIn6ABni4p5U9Xy7i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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