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编码 | 4402330069859982607140499 |
| 采购项目名称 | 白沙水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1 、对2023年编制的《韶关市白沙水治理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开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报告编制工作,主要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调查和分析,择优选定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建设时间和投资总额,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2、提交新丰县域内白沙水治理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图、工程投资等服务成果。(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0751-***5900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 项目规模 | 其他 |
| 中介机构要求 | 备案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工程咨询服务(以营业执 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为准)。 3 、须在“***平台”完成工程咨询 单位备案,专业和服务范围包括“水利水电”; 4 、***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5 、报名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说明 |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止。 |
| 服务金额 | 0.0%下浮率 至 70.0%下浮率 |
| 金额说明 | 以批复的投资额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计算,并按《新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丰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府办〔2025〕10号)要求执行。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6-07-17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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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687/ZCJ4Y58Bni4p5U9XYje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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