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廉江市横山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廉江市横山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勘察设计 |
|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440800354771312A-20260703-000502-1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内容
| 投资项目代码 | 2511-440881-17-01-415693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廉江市横山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廉江市横山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廉江市横山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廉江市横山镇 | |||
| 资金来源 | 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中央预算内: 0;省级政府: 0;市级政府财政: 0;银行贷款: 0;外资: 0;自筹: 0;其他: 2100900.00;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一)扩建横山镇污水处理厂,由现状2000立方米/日扩建至总规模5000立方米/日,同时新增污泥脱水设施。 (二)新建DN100~300污水收集管约10992米。 |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含测量)、设计(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编制等)、预算编制及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等。(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注:设计单位必须按照确定的投资额度严格实行限额设计,确定工程预算不得突破限额目标。 | |||
| 工期(交货期) | 未设置工期 | |||
| 最高投标限价 | 2100900.00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资质或同时具备②和③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2)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业绩或其他要求: 业绩不做规模指标要求 。 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4.1 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2 勘察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勘察方提供)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5.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若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上的主办方办理相关投标事宜)。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项目只接受最多由 3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中心系统投标只需联合体主办方操作,不需要联合体成员方确定。为了防止恶意投标,若投标人存在被他人冒充或伪造等原因与其他单位组合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导致出现同一单位在本项目参与两次投标情况下,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代理出具明确自己与哪一方组成联合体,哪一方组成联合体为被冒充或伪造的澄清文件,澄清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经明确后的一方投标有效,另一方作废标处理,再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7.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5867);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业绩不做规模指标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网络地址 | https://****.gov.cn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https://****.gov.cn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09月20日 19: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16日 09:30:00 |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16日 09: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中心***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按****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16日 09:30:00 | 开标地点 | ****中心 | |
| 发布公告媒介 | ****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招标人 | ****城乡建设局 | 联系地址 | ****路****号 |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绍郭 | 联系电话 | 0759***3475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湛江市正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路****号御海湾10幢1104号办公室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全才能 | 联系电话 | 0759***0997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9***2436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 施工图纸1.zip |
| 附件名称 2 | 招标公告.pdf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687/kpwyvqABMqitpwL5gm3n.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