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遂溪县“遂观千年”粤西非遗传承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 |
| 标段(包)名称 | 遂溪县“遂观千年”粤西非遗传承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 |
合同信息
| 合同名称 | 遂溪县“遂观千年”粤西非遗传承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遂溪县“遂观千年”粤西非遗传承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合同 |
| 招标人名称 | 遂溪县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 中标人名称 |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广轻置业有限公司;广东山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 合同期限 | |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6-07-30 00:00:00 |
| 合同金额 | 175277312.130000 |
| 其它形式合同报价 |
合同内容
| 合同名称 | 遂溪县“遂观千年”粤西非遗传承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合同 | ||
| 招标人名称 | 遂溪县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23338211999Q |
| 中标人名称 |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广轻置业有限公司广东山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101884765M |
|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 遂溪县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元) | 175277312.13 |
| 合同单位 (甲方) | 遂溪县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合同单位(乙方) |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广轻置业有限公司广东山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 合同期限(天) | 1080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6-07-30 00:00:00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3]57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 一星级标准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等要求,并通过发包人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审查。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设计规范、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达到国家关于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发包人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以及相关规范的要求,质量等级合格。 | ||
| 合同主要内容 | 1. 工程名称: 遂溪县“遂观千年 ”粤西非遗传承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2. 工程地点: 湛江市遂溪县遂溪大道以东,****城(滨河新区)、黄略镇范围内区域。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遂发改投审〔2025〕38号。4. 资金来源: 申请债券资金、上级专项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含银行融资)等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资金解决。5. 工程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54.3万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建设内容由非遗传承与展示区(对现有文化馆进行改造,使其转变为非****中心)、非遗体育体验园、非遗夜游区(遂溪河夜游体验区提升)、遂溪醒狮文化体验区、非遗文化配套基础设施等部分组成。(1)非遗传承与展示区:对现有文化馆进行改造,将其打造为面积达3000平方米的非****中心。建设非遗工坊2000平方米、配套非遗自助展示区5000平方米、醒狮年例室外展演空间20000平方米以及配套设施。(2)非遗体育体验园:提升10000平方米非遗体育场地基础设施,提升110000平方米非遗营地基础设施,提升36000平方米儿童非遗宣传基础设施,提升体验园夜间基础设施工程。(3)非遗夜游区:****城区段一河两岸夜游设施,其中河道两侧约2千米,非遗文化主干线约7.5千米,共计9.5千米。(4)遂溪醒狮文化体验区:提升6处驿站,提升遂溪大道非遗文化装置,改造非遗醒狮研学廊道,改造25000平方米非遗工坊,改造配套设施(给排水、供配电等)。(5)非遗文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智慧旅游数字基础设施(弱电系统)1项,新建公共停车场15000平方米、充电桩70个、体验园公共集散绿地、完善旅游标识系统等。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和安装、竣工验收、结算、缺陷修复、质量保修、运营等。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负责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施工图审查、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施工图及预算、配合相关评审会议的汇报工作、配合招标人报建、现场服务与技术交底、后期咨询服务、现场指导与质量缺陷处理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施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全过程施工实施,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工程及材料检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结算和保修期工程保修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等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试验,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等。(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运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中标方对该项目建设区域进行持续性投资招商和系统化运营。运营要求如下:1、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按期完成项目示范段的建设期运营筹建工作,达到在建设期配合业主方需要的迎检、接待及试运营工作的要求;2、本项目运营方需要引入不少于六项粤西非遗消费业态,包括不限于非遗主题民宿酒店、非遗主题文化商业、非遗主题美食、非遗研学业态、非遗文创市集、粤西非遗文化展馆运营等;3、运营方需承诺在项目建设验收结算移交后,运营期内总投资不低于1500万元(总投资内容包括经营性资产投资、运营类设备投资、非公益性主题活动举办、运营宣传广告、非遗文化传承补贴费用、知识产权费用,运营管理人员费用、运营开办费用等),其中前三年对样板标杆非遗文化消费业态固定投资不低于1200万元,首年投资不少于600万元,第二年投资不少于400万元,第三年投资不少于200万元;(包括不限于非遗特色住宿、非遗特色餐饮、非遗特色活动、非遗特色研学、非遗工坊、非遗市集等业态),运营方所有投资须经业主审计确认,如投资完成率低于80%视为违约,业主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因受项目建设滞后、不可抗力、规划变动、政策影响等原因导致约定投资期限后延,运营方可申请有限延期的权利,业主据实批复。4、运营方需引进不少于5个非遗大师工作室或非遗文化小院常态化运营,每年非遗文化主题活动不少于10场(包括不限于醒狮文化活动、遂溪年例活动、非遗主题市集、美食节、非遗文化展览、非遗艺术活动等)。5、投资或引入的文旅消费类标杆样板项目必须结合非遗文化(包括不限于非遗文化民宿酒店、非遗文化商业、非遗文化美食、非遗研学业态、非遗文创市集、粤西非遗文化展馆运营);6、运营效果要求:项目范围运营期前三年内接待游客量达到100万人次,实现旅游带动综合收入超1.5亿元;整体运营创造新增就业岗位200个以上,带动周边村民增收致富。(运营协议由联合体中标的运营单位与发包人另行签订)。 | ||
| 其他内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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