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编码 | 440111MB2D169642609110525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机场高速东侧道路(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含监测)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均禾街。 共包含三条道路,分别为规划四号路、规划五号路、望岗大道。由于本项目部分路****中心《嘉禾煤炭地质局周边道路》收储用地范围,实施时间不一致,故本项目分为一期、二期实施。 一期为规划四号路AK0+000~AK0+806和规划四号路AK1+037~AK1+697、望岗大道 CK0+000~CK0+211;二期为规划四号路 AK0+806~AK1+037、规划五号路 BK0+000~BK0+265; 本次实施范围为一期。 (一)规划四号路总体走向为南北向,南起青创大道,北至禄清大街,全长约 1.697km,本次实施范围为一期,实施长度为 1.466km,****城市支路,其中 AK0+000~AK0+806、AK1+037~AK1+420段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 26 米,设计速度 40km/h;AK1+420~AK1+697 段为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 15 米,设计速度 30km/h。 (二)望岗大道总体走向为东西向,西起规划四号路,东至煤炭地质局,全长约 0.211km,****城市次干路,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 40 米,设计速度 50km/h。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 本次采购服务内容:为机场高速东侧道路(一期)项目提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332,551,800元)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备案要求说明 | |
| 其他要求说明 | (1)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介服务机构参加方案择优的意思表达清楚,中介服务机构代表被授权有效。 (3)中介服务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资质(执业证明、经营许可等,且均在有效期内)。 (5)中介服务机构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为 : 建筑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 (6)中介服务机构在信用中国、***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近两年内不存在失信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8)对项目有关情况,中介服务机构需做好保密工作,做好资料保密、不外泄。 |
| 服务时限说明 | 工期:45天(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 服务金额 | ¥192,800元 至 ¥154,240元 |
| 金额说明 | (一)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通知》粤价[2000]8号并下浮计算。 (二)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发生工作量计算,并经有关部门审定的结算价结算。若实际计算的价格低于报价的,以实际计算金额上报结算审核;若计算的价格高于报价的,则以报价作为最终结算价上报审核,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6-09-15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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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687/rAmQjqABLRKCxEZfRbP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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