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贺州职业技术学院(黄姚校区)供水二次加压项目变频供水设备采购(重)
项目编号:HZZC2026-J1-990162-GXCH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昌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质疑人
广西标榜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二、质疑事项概况
质疑人主要质疑:本项目原成交供应商广西建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填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项目核心变频供水设备实际制造商新界泵业(浙江)***平台核验属于大型企业,不满足本项目货物须由中小微企业制造的采购要求,请求核查企业规模、对成交结果作出处理并书面反馈核查依据。
三、核查情况
我司联合采购人贺州市教育局调取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结合企查查、天眼查、启信宝、***网(小微企业名录)等公开信息开展核查: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货物项目,采购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竞标全部货物须由中小微企业制造。
2、经核验,案涉变频供水设备实际制造商新界泵业(浙江)有限公司参保人数、营业收入等指标符合工业大型企业划分标准,不属于中小企业。
3、原成交供应商广西建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新界泵业(浙江)有限公司填报为小型企业,填报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数据与公开可查的客观事实严重不符,属于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四、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第四条、第二十条;
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九条。
五、处理结果
1、广西标榜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所提质疑事项成立;
2、撤销本项目原成交结果,取消广西建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交资格;
3、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流程,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将广西建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全部证据材料移交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置。
六、权利告知
质疑供应商如对本答复公告不服,可自收到质疑答复函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据材料依法向贺州市财政局提起政府采购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昌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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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689/y4cuD6ABMqitpwL521y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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