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工程答疑(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网工程”作出如下答疑澄清通知:
质疑1:1、给排水工程:清单环氧树脂涂塑钢管426*10综合单价:446.01元/m;市场直接材料价约:450元/m,材料价就高于综合单价,还没有包含人工费,限价综合单价是否低了?
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清单电力电缆YJV22-10KV-3*95综合单价:173.06元/m, 市场直接材料价约:370元/m,材料价就高于综合单价,还没有包含人工费,限价综合单价是否低了?
3、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清单电力电缆YJV0.6/1KV-4X185+1x95综合单价: 487.92元/m; 市场直接材料价约:930元/m,材料价就高于综合单价,还没有包含人工费,限价综合单价是否低了?
答:本项目由专业造价咨询单位严格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常规施工工艺、类似工程、市场信息,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限价。请各潜在投标人请结合自身企业定额、专业技术及施工组织管理水平,综合考虑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税费、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等全部成本,自主决定合理报价。
质疑2:23、24、25年财务审计报告是否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答: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质疑3:1、给排水工程中砂垫层与回填中粗砂清单特征描述均是一种材料,但是两个综合单价相差较多。
2、给排水工程中环氧树脂涂塑钢管D377x8和环氧树脂涂塑钢管426*10综合单价比管材单价都低是什么原因?
3、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室外拖车式柴油发电机500KW 和室外拖车式柴油发电机200KW综合单价低于设备采购价。
4、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室电力电缆YJV22-10KV-3*9 和电力电缆YJV0.6/1KV-4X185+1x95综合单价远低于材料采购。很多综合单价组价材料价格是否了解目前市场实际情况?
答:1、因造价咨询单位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给排水工程中砂垫层与回填中粗砂考虑的施工工艺、定额不同,因此综合单价存在差异。请各潜在投标人请结合自身企业定额,自主合理报价。
2、本项目由专业造价咨询单位严格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常规施工工艺、类似工程、市场信息,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限价。请各潜在投标人请结合自身企业定额、专业技术及施工组织管理水平,综合考虑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税费、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等全部成本,自主决定合理报价。
质疑4: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1、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2、可以。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已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提供除此之外的其它承诺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
质疑5:强烈要求取消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加分条件,公司两个业绩,项目经理两个业绩,还要绑定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条件太苛刻,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是为发挥招投标竞争择优作用,结合项目实际,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方法规定》(渝发改规范〔2025〕9号)文件编制,商务部分条款的设置符合文件要求,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6:研读招标文件后,就以下事项提出质疑,请逐条书面明确答复并公示,莫拿“按招标文件执行”“依法组建”等模糊话搪塞。
一、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导出的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哪个版本为准?报价数字应保留几位小数?
二、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报价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中的“招标人名称”一栏是否需要填写?
三、电子投标文件报价部分需上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以下两种方式是否均可:①先加盖每处要求的鲜章,再将扫描件导入软件,最后由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②直接在软件中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造价工程师电子手签字章及电子执业印章。
四、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约定内容是否可直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不需填写的位置,留空白或填“/”是否均可?投标函附录备注内容是否可以空着不写?
五、财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是否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六、第八章(二)承诺部分是否已涵盖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承诺内容?投标人是否还需另行提供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七、已退休的注册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是否可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八、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时,是否必须由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办理?
九、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职务,是否算有在建?
十、我司提供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竣工时间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问是否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
十一、依据建质〔2013〕171号,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验收文件,可认定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我司某市政施工项目已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完成实体验收(该项目实际不涉及勘察),各方已共同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文件,请问能否作为有效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些地方项目竣工后出具的是几方责任主体签署的竣工验收证明,能够证明项目经过验收且各方签章,请问能否作为有效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十二、若总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需提供哪些材料作为报价合理性说明的佐证(如采购合同、询价单、成本分析、企业定额等)?是否需要提供人员劳务费用、企业管理费、合理利润及税金的测算、本地化服务方案等?若需要,需提供哪些专业人员的费用测算?
十三、若分项报价低于招标清单对应的价格,是否也需要提供说明?如需,请明确需提供哪些材料及格式要求。
十四、“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判断标准是什么?请给出明确的量化指标(如偏差比例、与基准价的偏离幅度等)。专用合同条款中未给出量化标准,结算时常有争议,请贵方在本次答复中予以明示。
十五、请明确建设资金来源情况以及是否已实际到位?是否专款专用并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进度款?是否会提供支付担保及其他支付保障措施?既然招标文件明确结算按渝建管〔2022〕238号执行,请招标人按该文件规定,作出禁止垫资、预付款不低于10%、进度款不低于80%、推行过程结算、预售资金专款专用的承诺。如不能履行,招标人承担什么责任?能否同步提供见索即付的支付担保(如预付款保函、进度款支付保函等)?如不能提供对等的见索即付支付担保,仅单方面要求投标人承担见索即付的赔付责任,是否有违《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公平、公正原则?
十六、是否有业主代表(业代专家)参与评标?本项目是否采用异地评标?如采用,是市内异地还是市外异地?主场几个专家、副场几个专家?主场和副场分别在哪儿?请明确回复“有”或“没有”,不得模糊回答“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以上事项关系投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业绩认定、报价评审、合同支付及评标公正,请招标人依法逐条书面澄清并公示。若继续以模糊话搪塞,我司将向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监督部门反映。
答:1、除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外,均以加盖公章的PDF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报价数字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2、投标人填写或者不填写都满足要求,此项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3、两种方式均可。
4、(1)可直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格式中,不需要填写内容的位置,填“/”、“无”或不填均可;(3)投标函附录备注内容可根据投标人实际需要填写,若无,可以空着不写。
5、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6、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已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提供除此之外的其它承诺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
7、不可以。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不需要。
9、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职务,属于有在建项目。
10、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11、(1)能作为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同时还需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2)能作为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同时还需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12、报价合理性说明必要的证明材料可以从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提供材料,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投标人的说明必须坚持正当竞争,且以下情况不得作为低价说明的依据:①机械、材料自有或者闲置;②自有弃土场土源或者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③人员闲置;④亏本让利;⑤企业市场拓展或者品牌宣传;⑥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等;⑦为获取类似项目业绩。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13、若分项报价低于招标清单对应的价格,不需要提供说明。
14、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1.3。
15、(1)项目资金已落实;(2)本项目进度款支付、支付担保及相关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已明确,按合同约定执行。
16、(1)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2)本项目评标工作由招标人按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是否异地评标,不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
17、 本项目招标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欢迎所有潜在投标人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
质疑7:1.投标文件格式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2.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3.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4.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5.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 2023 年 9 月 14 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平台(***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6.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7.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和缺陷责任期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8.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9.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 PDF 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10.投标文件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之“(三)其他资料”4.要求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第 3.4 款递交对应材料。请问:其中第 1.4.1 项、第 3.4 款包含前面章节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书、承诺、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承担合同份额承诺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保证金等,是否需要重复提交在本章节?
11、投标文件格式中(八)其他资料的纸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是否可以直接删除?还是需要保留?
12、我公司业绩为 epc 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1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主要请单任意项(主要请单子目详见附件)综合单价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请问我公司提供提供近三年的类似工程合同文本、发票、支付凭证、台班台帐、是否满足。
14、可以用我公司专门为此次项目签订的劳务协议或者劳务分包/劳务施工合同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1、投标文件格式中,不需要填写内容的位置,填“/”、“无”或不填均可;
2、是。
3、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4、不需要。
5、招标文件对财务报告是否赋码和提供查询截图均未作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2.财务要求”执行。
6、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已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提供除此之外的其它承诺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
7、可以。
8、可以。
9、除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外,均以加盖公章的PDF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10、前面章节已包含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书、承诺,此处不需要重复提交,其余的资料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之“(三)其他资料”要求提供。
11、请仔细查阅“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资格审查部分”“(三)其他资料”“1. 投标保证金”中相关注释内容。
12、不需要。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13、低价说明必要的证明材料可以从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提供材料,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投标人的说明必须坚持正当竞争,且以下情况不得作为低价说明的依据:①机械、材料自有或者闲置;②自有弃土场土源或者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③人员闲置;④亏本让利;⑤企业市场拓展或者品牌宣传;⑥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等;⑦为获取类似项目业绩。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14、低价说明必要的证明材料可以从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提供材料,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投标人的说明必须坚持正当竞争,且以下情况不得作为低价说明的依据:①机械、材料自有或者闲置;②自有弃土场土源或者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③人员闲置;④亏本让利;⑤企业市场拓展或者品牌宣传;⑥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等;⑦为获取类似项目业绩。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质疑8:我司就本项目评标办法提三点质疑,直说:
一、资格要求二级建造师,评分却只给一级建造师加分,资格与评分打架,变相抬高门槛。本项目规模不大,二级建造师完全具备履约能力。你们若回复“加分项是优中选优”,那我们就问:二级建造师的项目经理就不优质了?加分项照样影响中标结果,莫拿“不是资格项”来搪塞。资格定二级、评分认一级,逗是变相把符合条件的二级建造师往外挡。
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23年至今、2个1300万元以上已完市政业绩,卡得太精准。本项目最高限价1742.68万元,1300万占74.6%,时间不到4年。要优中选优,就按合同规模顶格设,要么降为1个、金额调到合理范围、时间放宽到5年,不要卡在1300万这个数上。这个坎卡得这么准,难免让人怀疑是为特定业绩量身定做。
三、商务分总共5分,项目经理个人资格和业绩就占3分,权重60%,明显不利于中小企业公平竞争。你们可能会说全国符合条件的人多,但外地单位拿着牌子来做,最后还不是本地单位在现场干活?既然如此,何必要把本地单位先排除在外?公平竞争不是这么搞的。
请贵司取消一级建造师加分,或与资格条件保持一致;项目经理业绩降为1个,金额按项目规模合理设置,时间放宽至5年;降低个人业绩在商务分中的权重。否则,我司将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向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诉,告你们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请慎重考虑。
答: 1、本项目招标文件是为发挥招投标竞争择优作用,结合项目实际,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方法规定》(渝发改规范〔2025〕9号)文件编制,商务部分条款的设置符合文件要求,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本项目招标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欢迎所有潜在投标人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
质疑9: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什么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6、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职务,是否算有在建?
答:1、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2、可以。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已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提供除此之外的其它承诺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
4、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5、本项目评标工作由招标人按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是否异地评标,不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
6、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职务,属于有在建项目。
本次答疑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文件为准;***网站上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答疑及补遗内容。
招标人:重庆白涛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渊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5001022026092300102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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