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我单位相关采购制度规定,拟就矿区废渣淋溶水量监测服务项目实施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矿区废渣淋溶水量监测服务。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三、采购方式:比选。
四、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
(一)工作内容
1.矿区降雨量监测。采用雨量计对矿区降雨量进行实时监测,记录矿区雨水数据(速率、事件、1小时、24小时)及(日、周、月、总计)降雨数据。
2.矿区地下水监测孔水位监测。对矿区现有地下水监测孔进行长期监测,结合矿区降雨监测及矿区已有水文地质勘察试验数据,通过地下水位动态观测资料法对矿区降水入渗系数及入渗量进行测算。
3.废渣集水区上游地表水汇入量监测。在渣堆上游边缘设置集流沟,查明渣堆集水区上游地表水径流情况。
4.矿区废渣淋溶试验。在废渣堆内部埋设地下水渗滤试验自动监测装置,装置收集桶内液位通过无线自动液位监测仪进行线上实时监测。废渣堆地下水渗滤试验包含覆膜和未覆膜2种场景,每种场景选择废渣平地和坡面2个位置进行试验。
(二)工作质量控制要求
需按照《水文地质手册》(地质出版社)、《供水水文地质勘察标准》(GB/T50027-20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GB/T14158-1993)等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三)数据资料归属及保管
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授权,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
(四)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时间:合同签订后需在2026年10月31日前提交成果进行验收。
(五)成果提交内容
提交《矿区废渣淋溶水量长期监测分析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报告包含试验布设说明、全套监测数据、统计图表、淋溶水产生量计算过程、废渣覆膜管控前后淋溶水产生量对比、入渗系数分析、降雨-淋溶响应规律等内容。
报告提交盖章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
五、供应商资格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
(二)竞标人与我院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供货时间:2026年10月31日前。
七、质保期(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八、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报价表(附件3)(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五)需求响应表(附件4)(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六)服务承诺书(附件5)(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七)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附件6)(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八)按照评审标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二)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五)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
(六)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十、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报价人应于2026年9月22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纸质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及PDF电子版密封盖章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楼(****路****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如报价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递交时间以我单位签收时间为准)。文件袋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供应商信息。
十一、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见附件2。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比选公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竞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综合评分相同时,依次按报价最低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前述指标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各成员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当场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按前述程序仍无法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的,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单位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十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第一笔款(合同款的50%);供应商提交项目成果并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尾款(合同款的50%)。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人。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0771-***0592
附件:1.采购需求
2.评审标准
3.报价表
4.需求响应表
5.服务承诺书
6.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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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6924/aEhLv6ABni4p5U9Xa6k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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