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第二次)
招标人答疑及补遗文件
一、质疑内容及答疑回复:
现将“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第二次)”招标的投标人质疑内容答疑如下:
质疑一:1、工程完工,四方验收合格后根据跟审单位(结算审核单位)出具的审核报告审定金额,支付至审定金额的85%(超出合同部分的新增工程量须完善相关审批程序后再支付)。若跟审单位(结算审核单位)出具的报告在400万元以内,则向区审计局进行结算审计备案,结算审计备案1年后支付至跟审单位(结算审核单位)审定金额的97%(注:若备案1年内区财政局或区审计局抽取本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则以抽审审定金额作为最终结算金额)。若跟审单位(结算审核单位)出具的报告超过400万元,则以区财政局或区审计局实施的结算审计审定金额为准,支付至区财政局或区审计局结算审计审定金额97%。余下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跟审报告为建设单位内部跟审报告,所载审核金额仅作内部进度参考,不作为项目最终结算及支付依据。本项目工程款最终支付标准,严格遵照本项目施工合同进度款审核和支付条款约定执行,以财政或审计机关最终审定结算金额为准。
请问剩下的15%,除了3%的质保金,另外的12%是需要等到审计完了才能支付吗?还有个1年的等待期审核期嘛?
答疑一:余下15%,若跟审单位(结算审核单位)出具的报告在400万元以内,则向区审计局进行结算审计备案,结算审计备案1年后支付至跟审单位(结算审核单位)审定金额的97%(注:若备案1年内区财政局或区审计局抽取本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则以抽审审定金额作为最终结算金额)。若跟审单位(结算审核单位)出具的报告超过400万元,则以区财政局或区审计局实施的结算审计审定金额为准,支付至区财政局或区审计局结算审计审定金额97%。余下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注:本次发布的答疑及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答疑及补遗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及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通亨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14日
[50011120260825002010101].CQCF
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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