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发改[2026]2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发改[2026]24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广旺路以北。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6020平方米,设置医养结合床位360张,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等。
2.3勘察设计服务总期限:90日历天+后续服务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勘察(初勘、详勘、物探及岩土设计)及按要求提供地勘报告并通过报告审查,提供的勘察成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以及项目实施阶段的相关服务工作;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设评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概算,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及公共区域装修、室内基础装修)等工作。按业主要求提交报规的技术文件等资料、配合评审及甲方要求的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6计划投资:本项目总投资801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 勘察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 设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工程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在合同内承担设计工作)。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应由拟承担本项目建筑工程设计工作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担任;(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6)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7)若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同一专业的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则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8)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9 月 24 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 月 20 日09时30***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 20 日 09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制作的加密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平台(四川省)、***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行业监督部门:****城乡建设局(电话:0839-326 290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四****路****号
邮 编:628000
联 系 人:何女士 (异议受理人)
电 话:139****2758(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街****号新希望国际B栋11层1110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蒲女士
项目负责人:蒲实
电 话:028-****030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 年9月2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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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698/q5-3zaABMqitpwL5Dkl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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