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银鲳资源专项调查及专项捕捞可行性及生态影响评估工作,全面摸清北部湾海域银鲳资源状况,为伏季休渔期间开展银鲳专项捕捞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厅拟委托第三方开展海南省北部湾海域银鲳专项捕捞资源调查及可行性评估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北部湾海域银鲳专项捕捞资源调查及可行性评估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6年10月至2027年1月。
三、项目实施内容及要求
(一)银鲳种群动态监测及资源调查。覆盖海南省北部湾海域(临高、东方海域)银鲳核心分布区、洄游通道等关键区域,设置调查点位10个,开展银鲳种群动态监测及资源调查,获取种群动态、资源分布等数据。
(二)银鲳种群生物学特征分析。对采集的银鲳样品进行种类鉴定、年龄鉴定、生长参数测量等种群生物学特征检测分析。该项工作可由承担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也可委托具备相应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最终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结果须符合相关标准。
(三)专项捕捞资源调查及可行性评估报告编制。编制完成《海南省北部湾海域银鲳种群动态监测及资源调查报告》《伏季休渔期间银鲳资源专项调查及专项捕捞可行性及生态影响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四、项目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61.5万元(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在“***网(htt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提供获取文件开始时间之后,提***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七)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八)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本公告“五、申报单位条件第(一)至第(八)中要求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海南省北部湾海域银鲳专项捕捞资源调查及可行性评估项目实施方案。
七、评定标准
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审法评审,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按照设置项目评审评分表进行评审(见评分表),评出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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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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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评标处室及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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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内容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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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方案完整度(2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背景分析、项目实施目标、项目任务内容、项目经费安排和团队配置、项目进度安排等)进行综合打分。 实施方案含有以上5项内容且内容全面完整,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可计20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每项最多扣4分。(缺陷是指:表述不完整性,与采购内容毫无关联;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特性;缺乏可操作性;内容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程序或常识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照搬照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任意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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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人员配置情况 (20分) |
本项合计最高得20分,其中:技术负责人最高得5分,项目参与人员最高得15分。技术负责人不计入项目参与人员评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1.技术负责人(最高5分) 本项最高得5分。同一人员同时符合多项的,只按其符合的最高分值项计分一次,不累加。 (1)具有渔业、水生生物等相关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 (2)具有渔业、水生生物等相关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得4分; (3)不具有渔业、水生生物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但具有水生生物监测、调查、评估经验5年及以上的,得3分; (4)不具有渔业、水生生物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但具有水生生物监测、调查、评估经验满4年不足5年的,得2分; (5)不具有渔业、水生生物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但具有水生生物监测、调查、评估经验满3年不足4年的,得1分; (6)其他情形得0分。 证明材料:申报第(1)(2)项得分的,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申报第(3)(4)(5)项得分的,须提供负责或参与水生生物监测、调查、评估项目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所有申报人员均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或最近3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经验年限计算截止至投标截止日。 2.项目参与人员(最高15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参与人员须从事本项目相关工作。其中,具有水生生物、渔业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按以下标准计分。本项分(1)(2)两项分别计分后相加,合计最高得15分,其中第(1)项最高得9分,第(2)项最高得6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同时具有中级、高级职称的,按高级职称计分一次,高级职称人员仅计入第(1)项,不再计入第(2)项;只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计入第(2)项。项目参与人员不包括技术负责人。 (1)高级职称人员:满足1名的,得3分;在1名基础上每增加1名高级职称人员加2分,本小项最高得9分。 (2)中级职称人员:满足3名的,得3分;在3名基础上每增加1名中级职称人员加0.5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人员清单、职称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或最近3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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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科研条件及相关 业绩材料(30分) |
本项合计最高得30分,其中:科研条件最高得10分,相关业绩最高得20分。 1.科研条件(最高10分) 具备本项目所需测试的海洋或渔业相关实验室及实验设备、分子实验室及实验设备,或具备省级、国家级海洋资源或渔业相关实验室的,按下列标准计分。本项第(1)(2)(3)项不累计,同一投标人同时符合多项时,仅按其符合的最高分值项计分一次。 (1)具备国家级海洋资源或渔业相关实验室的,并具备分子实验室及实验设备的,得10分。 (2)具备省级海洋资源或渔业相关实验室的,并具备分子实验室及实验设备的,得6分。 (3)具备海洋或渔业相关实验室及实验设备,并具备分子实验室及实验设备的,得3分。 注:须提供实验室认定文件或批准文件、实验室及实验设备清单、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省级、国家级实验室须提供相应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定文件。上述材料须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相关业绩(最高20分) 具有水生生物、渔业资源调查、生物多样性监测/检测等监测、调查或研究相关业绩的,按下列标准计分: 具有10项及以上相关业绩的,得20分;不足10项的,在20分基础上每减少1项扣2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20分,最低得0分。 (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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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报价(30分) |
对方案报价进行评分,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的,为有效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保留二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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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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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审要求
(一)供应商不能恶意报价,评审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响应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已经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未中选的,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18日17:30之前,共3个工作日;纸质件报价材料(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或邮****路****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丁栋A401办公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十、质疑和投诉处理
供应商如认为比选公告、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不受理响应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
联系部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基础建设处
地 址:海****路****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丁栋A401办公室
联系方式:0898-****8676
十一、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内部审批程序审定后,***网站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二、签订合同
确定供应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选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有权取消中选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98-****8676
监督电话:0898-****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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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6996/wgyep6ABLRKCxEZfHFX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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