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绿色低碳发展数字经济示范产业园—机器人产业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307-511504-04-01-923316】FGQB-020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城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城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7-511504-04-01-923316】FGQB-0204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南区,西临金沙江大道东侧。 2.2项目概况:项目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暂定地块编号为NQ10-03,总用地面积约65.5亩,容积率为2.5,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50%,总建筑面积约14.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新型产业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具体数据以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数据为准)。项目总投资约105515万元,其中建安费约63210万元。 2.3招标范围:项目拟定设计限额为建安工程费4300元/平方米。设计内容为项目全专业(包括总图、建筑、结构(含边坡支护)、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智能化、景观、外立面、幕墙、门窗、公共区域装饰装修、节能、绿建、海绵、人防、BIM、泛光照明、光伏、导视标牌)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 2.4:设计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暂定26个月(项目计划2028年6月整体建成)。且需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0日历天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并提交成果。具体合同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工作,提交完整的符合质量要求的成果文件,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为止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须含方案设计)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证书,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台(四川省)》和 ***平台(四川省·宜宾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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