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丘北县阿丫龙1号饰面用灰岩采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WSZKQ〔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5〕49号)、《***平台矿业权挂牌电子化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文山州人民政府以文政复【2026】12号批准同意,受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中心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云南省丘北县阿丫龙1号饰面用灰岩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一)出让人: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交易机构:****中心
(三)***平台:***平台(https://****.gov.cn)
二、矿业权出让基本信息
出让采矿权名称:云南省丘北县阿丫龙1号饰面用灰岩
开采矿种:饰面用灰岩
地理位置:丘北县八道哨彝族乡
出让采矿权面积、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
1 |
2660484.27 |
35403917.37 |
|
2 |
2660484.28 |
35404102.45 |
|
3 |
2660470.26 |
35404122.43 |
|
4 |
2660455.28 |
35404102.45 |
|
5 |
2660319.30 |
35404134.40 |
|
6 |
2660308.17 |
35404134.50 |
|
7 |
2660292.85 |
35404123.09 |
|
8 |
2660289.30 |
35404098.45 |
|
9 |
2660289.34 |
35404082.79 |
|
10 |
2660291.75 |
35404053.83 |
|
11 |
2660298.01 |
35404025.28 |
|
12 |
2660297.76 |
35403954.04 |
|
13 |
2660301.43 |
35403939.66 |
|
14 |
2660324.84 |
35403929.62 |
|
15 |
2660332.26 |
35403914.72 |
|
16 |
2660360.22 |
35403892.45 |
|
17 |
2660394.38 |
35403892.45 |
|
18 |
2660414.11 |
35403897.33 |
|
19 |
2660425.75 |
35403907.27 |
|
矿区面积 |
0.0398平方公里 |
|
|
拟设开采标高 |
2017米~1914米 |
|
资源储量:该矿产地已开展过详查工作,《云南省丘北县阿丫龙1号饰面用灰岩矿详查报告》已评审通过,截止2022年12月31日,探获饰面用灰岩(ZS1)矿体控制+推断资源量46.34万m³(124.19万t),荒料量9.18万m³(24.60万t),动用探明资源量9.99万m³(26.77万t),荒料量1.97万m³(5.29万t);路缘石(LY1、LY2)矿体保有查明控制+推断资源量56.53万m³(151.48万t),荒料量11.20万m³(30.01万t),动用探明资源量19.14万m³(51.29万t)荒料量3.78万m³(10.13万t)。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该采矿权的《云南省丘北县阿丫龙1号饰面用灰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自然资矿开评〔2023〕03号)已评审通过。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拟建生产规模1.5万m3/年,矿山设计总服务年限12年,拟出让矿区范围内获资源量矿石量92.69万m³(248.40万t)、荒料量18.36万m³(49.20万t),其中饰面用灰岩矿荒料量8.61万m³(23.07万t),路缘石灰岩矿荒料量9.75万m³(26.13万t)。设计利用资源量为88.06万m³(235.98万t)、荒料量17.44万m³(46.74万t),其中饰面用灰岩矿荒料量8.18万m³(21.92万t),路缘石用灰岩矿荒料量9.26万m³(24.82万t)。在矿山开发利用过程中(包括基建期和闭坑期),根据《云南省丘北县阿丫龙1号饰面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矿区生态修复情况:竞得人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坚持“边开采、边复垦、边治理、边复绿”,严格履行矿山生态修复责任和义务。并按规定提取矿区生态修复费用,专门用于矿区生态修复,矿区生态修复费用计入成本。还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要求同步建设绿色矿山,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应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
拟出让年限:首次出让8年。
起始价:410万元。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
(二)竞买人具备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竞买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1、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公告时间
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7月17日。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8日9:00至2026年7月2日10: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意向竞买人***网(https://****.gov.cn),选择“州本级”,并确保切换至“****中心”界面,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项目报名业务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2:00,14:30至17:30,业务咨询电话:0876-***3070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871-****5648。
3.报名材料
(1)竞买申请书;
(2)竞买人承诺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
(5)竞买人信誉良好的证明材料;
(6)保证金缴纳凭证;
(7)竞买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有)。
注:竞买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须按附件模板填写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
★注意事项:
1.***网页附件栏,请竞买人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
2.报名截止时间后竞买人不得再对报名资料进行任何修改或补充。若竞买人卡点报名,因其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信息有误致使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3. CA数字证书办理
首先通过“***网”(网址:https://****.gov.cn,进入后切换地区到“文山州”)注册,***网站“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在线上办理。CA服务电话:0876-***2881。
****中心****楼大厅提供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
4.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前,保证金应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并完成保证金确认(绑定)。
(2)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3)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中心
开 户 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凤凰支行
账 号: 53260105340000320023
(4)竞买保证金缴纳形式和时限:意向竞买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 2026 年7 月 2 日上午10: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线上缴纳)转入上述账户(交付时间以进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必须从竞买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进账凭证上应明确用途、项目名称(可简写)。竞买人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网”在投标保证金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确认并打印确认回执:若保证金出现未绑定导致无法确认的请及时联系020-****3119,因竞买人未进行系统确认导致保证金未绑定及无法确认竞买资格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未竞得人(含主动放弃报名的)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项目发生中止或终止的,提供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
(6)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或因自身原因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均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上缴国库)。出让人具有进一步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及行政处理的权利。
5.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网(网址:https://****.gov.cn),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三)资格审查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由资格审查小组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竞买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5月29 日至2026年 7月 2 日10:00。
五、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报价时间:2026年7月3日9:00至2026年7月17日15:00。
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7月17日15:00。
2.竞买人持CA数字***网(网址:https://****.gov.cn),进入“文山州矿业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3.***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在挂牌期限截止前 5 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的最高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期间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 竞得人。
(四)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竞得候选人挂牌交易后5个工作日内,按时前往****中心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网站、***网站、***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七、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采矿权竞得人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
八、采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到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请竞买人注意相关时间节点,提前做好准备。
(二)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退还。
(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出让区块已有地质资料及周边已设矿业权情况,对出让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水体、地下管线、输电线路、水利设施、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申请参加挂牌出让,即视为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对拟出让区块现状已充分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四)取得采矿权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地、水、电、道路、环保、安全、基础设施等事宜由竞得人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因相关手续无法办理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探转采时要依据探明资源量依法依规合理确定开采规模,不得“大矿小开”。新建矿山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管控要求,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五)出让采矿权范围与林地部分重叠,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应尽量避让林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需占用林地的,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征占用手续。
(六)采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8年,按规定进行延续。申请采矿权延续登记时,需按规定扣减相应面积,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开采,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七)竞得人应按照文物保护规定,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及后续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土、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光缆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对光缆在地质勘查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给予注意和保护。
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勘查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
(八)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九)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十)竞得人自取得出让收益缴款凭证之日起1年内,应向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以下材料:矿业权申请登记书、出让合同、出让收益缴纳凭证(含缴款通知书)、勘查实施方案等规定要件,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持有效勘查许可证按经评审通过的勘查实施方案组织施工。
竞得人因自身原因,逾期20日未向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采矿权首次登记的,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合同,按规定处置矿业权出让收益等相关事宜。
十、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对出让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876-***8442。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让***网站、***网站、***网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三)***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四)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出 让人: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路****号
联系电话:0876-***8442
交易机构:****中心
地址:****路****号****大楼
联系方式:0876-***3070、2661091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876-***8442。
十四、附件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格式)
2.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表(格式)
3.申请人一般情况表(格式)
4.竞买声明(格式)
****中心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727/9lFpaJ4BMqitpwL5iFew.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