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供水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第02号补遗书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城乡供水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条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2),原招标文件内容为:“装订于投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五、有关承诺”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文件。)”现修改为:“装订于投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六、有关承诺”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文件。)”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6条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1.4.2条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明确以下几点:(2)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书须全体成员盖章,其余投标文件仅需牵头人盖章即可;”现修改为:(2)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协议书及授权书须全体成员盖章,其余投标文件仅需牵头人盖章即可;”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及“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5)关于“暗标 ”投标文件编制的补充内容增加条款(3)正文文字与图片、表格、流程图的间距不作强制要求。(4)“其他特殊标记”的解释与说明:其他特殊标记的认定,须以“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前置条件为依据进行认定,否则不予以认定为“其他特殊标记”。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以本次更正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为准。
补遗书发出时间在投标截止15日前,截标时间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变更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的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招标人:华坪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单位:****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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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727/HRIIzqABLRKCxEZfPPe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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