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万亩防风林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万亩防风林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伊发改投资〔2026〕2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资金、县财政资金等,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万亩防风林提升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疆明德惠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吾县·淖毛湖镇 ;
2.2 工程规模: 灌溉总面积9496亩,主要包括:输配水工程,***网25.599km,配套建设阀井、给水栓;林业生态提升工程,苗木补植41000株及9496亩林地抚育,林间开挖导排水沟421.95km。工程规模为小(1)型,工程级别为IV等。设计引水流量1.056m3/s小于5.0m3/s。对应的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完成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万亩防风林提升改造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输配水工程、林业生态提升工程及配套附属建筑物的施工、设计技术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全程配套服务等,以及项目所需管材、苗木、阀井、给水栓等全部配套材料与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工作,并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各项相关审批、验收、备案及移交手续,25.599km***网铺设、41000株苗木补植、9496亩林地抚育养护、421.95km林间导排水沟开挖整治等专项工程施工,完成项目全过程资料整编、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质保维保等本项目全部相关工作内容;
2.4 最高投标限价: 18095810.32 元,其中:
采用总价合同招标的,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时,同时公布工程量清单。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元(含暂列金 元,暂估价 元及其它项 元);
采用“总价控制、单价结算”招标的,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时,须同时公布主要项目的控制单价。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1593000.00 元(含暂列金 1593000.00 元,暂估价 0.00 元及其它项 0.00 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 1 个;
2.6 质量要求: 合格,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7 工期要求: 总工期 37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10-20,计划完工日期: 2027-10-31。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由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联合体施工方拟派。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2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水利行业设计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级及以上资质,或为具有水利行业设计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工程总承包范围包含勘察的,还应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勘察资质或为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等组成的联合体。
3.3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4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5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提供。
3.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6.1 若招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牵头方类型确定:
①施工企业牵头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二级 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②勘察设计单位牵头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二级 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以非联合体形式(单一投标人)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二级 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2 若招标人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8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 二级 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 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由 二级 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担任。
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1 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1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14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采用资格预审的,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
(2)采用资格后审的,组建评标委员会。若投标人数量不超过30家,则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投标资格审查;若投标人数量超过30家,则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且“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平台管理得分”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三项相加后总得分排名前30名的投标人(若出现并列按1名计算)进行评审。
(3)“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平台管理得分”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三项相加后总得分计算方法:
①总得分计算公式:总得分=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
②各项分值及计算规则:
a.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满分60分)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报价评分方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后,乘以60%进行折算。
b.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满分30分)
***平台上受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示的失信信息,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中“市场监管行为评价扣分标准”,以30分为基础分,逐项扣分后得出。
c.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满分10分)
***平台公示的信用评价结果,按AAA级10分、AA级8分、A级6分、B级及以下4分进行赋分。
4. 项目经理现场答辩
不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9月15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9月21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随行易交易(新疆)***平台http://****.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0月15日 10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新疆)***平台http://****.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随行易交易(新疆)***平台(http://****.com)、***网(http://****.gov.cn)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是否要求投标保证金: 要求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10时30分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50000.00 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子保函,现金
投标保证金缴交说明: ***平台缴交,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操作形式:方式一:银行转账。投标单位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1)缴纳程序:投标人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平台(http://****.com),在招标公告页面点击【获取子账号】,按照投标保证金系统生成的子账号进行保证金的缴纳;(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缴纳;(3)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注意是否需要在开标前将保证金的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方式二:电子保函。(1)缴纳程序:投标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平台(http://****.com),在招标公告页面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照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进行操作;(2)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3)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注***平台开具的电子保函保单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缴纳操作咨询电话:400****191。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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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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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新疆哈密市伊吾县喀尔里克路 1 号 |
邮编: |
839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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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晓江 |
电子邮箱: |
17****@****.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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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99****633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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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明德惠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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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新疆乌****街****号10栋办公1809室 |
邮编: |
8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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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马丽娜、朱德天 |
电子邮箱: |
59****@****.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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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75****924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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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 伊吾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 0902-***7710
10. 异议提出的渠道
受理部门:伊吾县水利局 ,受理电话:0902-***7710
2026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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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7584/-0Zcr6ABni4p5U9X-H4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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