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吾塘沟水库至泉子街灌区引输水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木萨尔县吾塘沟水库至泉子街灌区引输水工程 已由 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吉县发改【2026】1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吉木萨尔县水利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吉木萨尔县水利管理站 ,招标代理单位为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公圣村及太平村 ;
2.2 工程规模: 1.新建坝后输水管线总长7.789km,管道设计流量2m³/s。管材选用DN1200mm涂塑钢管。2.新建管线沿线建筑物28座,其中闸阀井1座、排气补气阀井12座、检修排气井2座、节制放空阀井9座,消能井2座、调流调压阀井2座。3.新建管线沿线交叉建筑物13处:管道顶管穿柏油路面9处、管道穿渠4处、修建过洪建筑物5处;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1.新建坝后输水管线总长7.789km,管道设计流量2m³/s。管材选用DN1200mm涂塑钢管。2.新建管线沿线建筑物28座,其中闸阀井1座、排气补气阀井12座、检修排气井2座、节制放空阀井9座,消能井2座、调流调压阀井2座。3.新建管线沿线交叉建筑物13处:管道顶管穿柏油路面9处、管道穿渠4处、修建过洪建筑物5处包括本项目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2.4 最高控制价: 42961841.40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1990000.00 元(含暂列金 1890000.00 元,暂估价 100000.00 元及其他项 0 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 1个 ;
2.6 质量要求: 合格 ;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5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 中级及以上水利相关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II类 。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18日10:30时至2026年10月14日10: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网(https://www.****.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4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网(https://www.****.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网https://www.****.cn、***网 https://****.gov.cn、***网https://www.****.gov.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4日10时30分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0000.00 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R电子保函 ☑其他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企业自主选择。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木萨尔县水利管理站
地 址:昌吉州吉木萨****路****号,邮 编: /
联系人: 王先生 ,电子邮箱: /
电 话: 0994-***2695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州昌****广场,邮 编: /
联系人: 许女士、李女士、翟女士 ,电子邮箱:15****@****.com
电 话: 175****3335、152****9399 ,传 真: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 吉木萨尔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 181****9058
2026 年 0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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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7584/lppcr6ABMqitpwL56mL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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