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屯河综合旅游开发项目-****中心(室外附属工程),经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投资(2021)85号”批准建设;****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头屯河综合旅游开发项目-****中心(室外附属工程)
2、建设地址:昌吉市
3、项目规模:摩天轮商业街景观包含沥青路、花岗岩铺装、透水砖路面、彩色鹅卵石、彩色混凝土路面,绿化种植及灌溉、室外座椅、雕塑、摊位、花箱灯等;***网、***网、***网。(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程投资额:计划投资1998万元。
5、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26年11月30日开工,2027年7月1日竣工。总工期214天(日历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2026年04月至2026年09月在本单位社保证明,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5、公司业绩: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市政工程)不得少于2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相关盖章处要有完整印章需清晰可辨)。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市政工程)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申请人财务要求:申请人近3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报表。);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中标企业在中标后进行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9、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预审
11、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申请人不允许参加投标(***网:https://www.****.gov.cn)。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施工承包单位承诺书、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5日10:30时-2026年10月15日10:30时(节假日不休息)***网(https://www.****.cn)上申请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纸质文件形式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10时30分,地****路****号昌吉****楼开标大厅九厅(新疆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网、***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189****628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3****7662
技术支持:400****000
监督单位: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994-***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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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760/pkw-06ABni4p5U9XvXG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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