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研究,昆明市农业农村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2026年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管能力建设(边界调整)项目购买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管能力建设(边界调整)项目。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 购买服务内容
对滇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全面优化调整工作,即按程序选择适当供应商配合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复核踏勘,依法将保护区内不具备保护价值的农田、村庄、道路、桥梁、堤坝等地块调出保护区;结合保护区滇池水域、龙潭、河道栖息生境重大变化情况,通过科学评估,将相应的区域合理调入或调出保护区;结合保护区涉及的重大发展项目需求,优化调整保护区边界。经合理确定保护区边界后,由供应商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保护区标准矢量数据库,编制优化调整全套成果报告,经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统一上报农业农村部审批。
依据农业农村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指南》《涉渔专题论证编制指南》等,供应商应具备完成渔业资源调查所需技术和能力的团队,能够完成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工作,包括鱼类资源、浮游动植物、底栖动物等调查。
四、 预算资金
(一)资金预算: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云南省财政厅下达2026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昆明市本级部分“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管能力建设”。
五、 数量质量等目标要求
1、 复核踏勘范围:滇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域,即盘龙江上游的牧羊河入库口、冷水河(沿河岸垂直外延100m区域)至松华坝坝址之间的水域、滇池周边11个龙潭涌泉区域(****苑、里仁龙潭、龙王潭、黑龙潭、青龙潭、白草村龙潭、上村龙潭、旧寨龙潭、白莲寺龙潭、禹都甸龙潭、大湾龙潭)和滇池东岸晋宁区新街乡牛恋湾水域。
2、 核查时间:第一阶段自2026年8月份起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成立项目领导工作小组、项目技术执行组,资料收集;第二阶段9月份起由供应商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全面外业踏勘、拐点实测、边界勘界、陆域核查,同步开展内业建库、报告编制、图件制作、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地方确认等工作,配合编制形成保护区优化调整报告并附保护区标准矢量数据库,完成初步成果提交;第三阶段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和时间进度,由供应商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完成省级初审、部级备案、成果归档、管护移交、设备安装、制度完善、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流程,最终完成保护区优化调整工作。
3、 成果交付方式:按统一要求,由供应商配合市农业农村局编制完成保护区优化调整报告并附保护区标准矢量数据库,完成初步成果提交;后期由供应商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审核验收、专家评审、打包提交农业农村部审批等工作,直至通过农业农村部审批。
4、 资金管理要求:贯穿全过程坚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按阶段、进度审核工作成效,并对全过程审计;建立台账、定期公开、接受监督。
六、 承接标准
(一)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若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总部机构出具的授权分支机构全权代表总部机构参加本项目的授权书及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书。
(二)财务制度健全,近3年财务报表无不良财务记录,可开具正规财政票据,满足财政项目专款专户管理要求。依法缴纳社保、税收,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纳税证明当相关证明。
(三)市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供应商及拟投入人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近3年无生态、渔业、测绘领域行政处罚、未列入行业黑名单,无相关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或查询截图)。
(四)供应商拟投入人员(团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团队项目总负责人(渔业生态方向):水产、水生生物、渔业资源、生态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曾经从事水产种质资源调查、保护区规划/调整工作且主持过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或科考项目(提供职称证及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相关业绩证明)。
2、 团队全体成员(除项目总负责人外):水生生物/渔业资源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团队人员相关专业须覆盖鱼类分类、水域生态、生境评估等相关领域(提供职称证及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相关业绩证明)。
(五)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及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七)供应商不得以借用或租赁的方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内控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在完成“配合编制形成保护区优化调整报告并附保护区标准矢量数据库”后即行支付服务费用,并由供应商书面承诺继续完成后续优化调整工作,具体时限要求以全省统一安排为准。
九、 评标方式
评标由市农业农村局内部控制采购领导小组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总分值100分,综合评分最高者为拟中标单位。
十、 申报方式
(一)***网“政府采购服务”专栏,根据公告内容及要求制作竞标材料。投标材料请于2026年9月11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m****@****.com,逾期不再受理申报登记。
(二)采购方将根据各单位项目招标申报情况,择期召开内部评审会议,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综合性评审。择优确定服务提供方,***网络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871-****7960
监督电话:0871-****9475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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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7629/0ZLHeqABMqitpwL5ytC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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